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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一期(EPCO)总承包项目

更新时间:2025-09-01

地区:江苏

分类: 围墙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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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已由淮安市政府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淮政务投资备〔2025〕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一期(EPCO)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韩侯大道1号。北至通港路、东至江苏安邦新科化工有限公司、南至河北路、西至韩侯大道。
2.1.2建设规模:建筑物有1#(原有改造)、2#(新建)、3#(新建)物流仓库,6#冷库(新建,含制冷设备及安装),辅房(新建),大门及围墙(新建),运营中心(原有改造)等。
1#物流仓库(原有改造)建筑面积3483平方米;新建2#物流仓库建筑面积3860平方米;新建3#物流仓库建筑面积17272平方米;新建6#冷库建筑(含制冷设备及安装)面积26724.32平方米;新建辅房建筑面积672平方米;运营中心(原有改造)建筑面积1705.55平方米。
附属及其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室外电气及照明、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工程、停车位、供配电工程、智能化、围墙及大门等。
2.1.3合同估算价:
(1)EPC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22790万元,其中设计费406万元,采购施工及其他费2238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分项限价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2)运营产出目标:4年累计不低于2850万元。注:年度产出目标=年度运营收入-年度运营成本【说明:年度运营成本指除折旧、摊销、项目融资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如有)外的全部成本,具体条款见《运营管理协议》】。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270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运营管理期限:4年。自本项目一期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约定运营条件之次日起算,至该日期届满4年时终止
2.1.5 其他: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设计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2)物资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3)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运营管理要求:运营服务质量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设计:中标后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总平面图设计及规划方案文本报批;专项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智能化设计、室内外装饰装修设计、幕墙设计、冷链专项设计、供配电设计、燃气设计、供水、光伏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节能绿建等专业专项设计)、场地竖向设计、室外管线及管网综合设计、室外景观设计(含绿化、场地、停车位、道路、大门、围墙、非机动车棚、路灯等)、地下污水处理设计、室外排水设计、能源评估材料编制整理报批、施工图预算、图纸报审(含图纸审查、图纸审批等费用)及设计交底、竣工图编制等设计配合服务、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均属本设计范围,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对于需行业管理部门专业设计的燃气、供配电工程、供水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委托的专业设计, 设计方应根据专业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设计基础资料,并承担设计配合工作和产生的费用。
2.2.2物资采购:主要项目建安工程材料、设备(含供配电、消防、智能化设备、电气照明设备、屋面光伏发电及调压设备、充电桩、冷链设备等,下同)及工器具的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及工器具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的采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等采购(含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安装、运行及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质保期的维修管养等全部内容),承包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向发包人提供合格产品。
2.2.3施工:施工内容包含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项目红线范围内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建筑、结构、装修、门窗(外立面门窗、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等)、栏杆、电力工程(含验收)、给排水系统、弱电(通讯、智能化)系统及预留通道、消防系统、通风空调系统、暖通系统、防雷(含检测)、电梯(如有,根据厂家需求进行二次深化设计)、行车、室外附属配套(开闭所及配电室、景观铺装、绿化种植、绿化浇灌、围墙、大门、道路、雨污水管网等)、亮化照明(路灯、景观、楼宇等)、通信、标识标线、停车系统(含环交通设施及划线)、施工过程的专项方案(如基坑方案等需专家论证专项措施等)、临时设施、红线范围内接驳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水表、电力、通讯线路接入口及现有市政道路、市政管网,并协助发包人办理本项目正式用水、用电、通讯、道路等与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相关手续,并确保其有效运行;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工程结(决)算审计、工程交付使用、工程保修、《设计任务书》等资料所涵盖的所有内容。
招标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且招标人可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2.4运营管理:
运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冷库、物流仓库、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管护;制定、执行并落实年度经营及预算计划等;制定物流园运营策略的方案;物流园日常运营管理工作(日常经营管理、市场推广与客户拓展、安全保卫与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与保养、设备设施的日常维修管理、服务质量控制与提升、降本增效、运营组织架构确定、选派优秀运营团队、员工招聘、培训与管理)、衍生业务开展等。
具体运营管理要求详见《运营管理协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需满足)。
3.1.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未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应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点击登录后可查阅_762262.html的要求。
3.2.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备注: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员工,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员工,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设计单位正式员工。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
说明:
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参数指标)、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法人公章的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其它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如有不同,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面积的不予认可。
④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3.3.1.2企业业绩: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
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参数指标)、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法人公章的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其它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如有不同,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面积的不予认可。
④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3.3.2自2023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时间以处罚决定书时间为准);
?3.3.3自2024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20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达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7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全部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4年8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8 投标人自 2023年8月1日以来不得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申请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 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信用江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10月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手续费5元,共105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投标工具费、CA数字证书费、评标(评审)费、投标保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工程项目工程款结算、履约保证金收退等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23〕5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淮政办发〔2023〕4号)文件精神和《2024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方案》等文件要求使用数字人民币结算。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1.1.2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施工企业)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投标函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无须提供)。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资质证书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的资质证书)。

资质等级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他要求:
一: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专业)或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等。
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
说明: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参数指标)、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法人公章的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其它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如有不同,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面积的不予认可。
④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未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gongkai/fdzdgknr/zfhcxjsbwj/202109/点击登录后可查阅_762262.html的要求。
投标人须填写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简历表。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如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还须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设计负责人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类似工程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
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参数指标)、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法人公章的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其它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如有不同,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面积的不予认可。
④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以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其他业绩不予认可。

对投标人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需要说明的其它材料”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以上承诺书由投标人的牵头人提供。
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达标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资格审查时由审查委员会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必须由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联合体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须满足以下规定: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组成不超过3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此外,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 项的规定。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提供诚信库链接获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全部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加章的2024年8月1 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信用江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彩色截图。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即可。

按要求如实提供承诺书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注:各投标人不得随意修改承诺内容,应认真填写,并且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如投标人自行修改本承诺书内容,皆视为未提供此承诺书)
我方在淮安港三期扩建提升工程现代物流服务配套项目一期(EPCO)工程总承包(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过程中,做如下承诺:
1、我方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我方对本工程不转包、不违法分包;
3、我方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自2023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时间以处罚决定书时间为准);
5、自2024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6、自2024年12月1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内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自2020年8月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8、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9、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 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② 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 未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④ 未在市场监督部门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除以上四种情形外,其他情形不视为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执业。
(2)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10、我方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符合下述第 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③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11、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2、我方在本工程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我方的合法利益,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法定代表人将在我方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我方单位公章。
13、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14、我方在此声明:任何未经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我方单位公章的投诉材料均非由我方发出,且属弄虚作假行为,我方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
(1)EPC工程总承包:最高投标限价:22790万元,其中设计费406万元,采购施工及其他费22384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及分项限价均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为无效标。
(2)运营产出目标:4年累计不低于2850万元。注:年度产出目标=年度运营收入-年度运营成本【说明:年度运营成本指除折旧、摊销、项目融资借款利息、企业所得税(如有)外的全部成本,具体条款见《运营管理协议》】。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3.2.6 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分
工程业绩:2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85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5分)
①EPC(设计-采购-施工)部分报价(79分):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 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 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1值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K2取值为98%。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 5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②O(运营)部分报价(6分):
运营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即总价不低于2850万元)得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300万元,加1分,最多可以加4分。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1.总体概述(1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设计管理方案(1分)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6.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9.运营方案(3分)
包括但不限于从服务团队、与本项目运营有关的内容、已完案例、市场分析、资源整合、收入业务结构、成本分析与管控等角度对运营方案进行打分。
注:
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原则上不超过100页。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特殊标记。项目管理方案采用 A4 幅面;项目管理方案文字内容字体统一(图、表内除外),不得有公司信息标记,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
3
项目管理机构(2分)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得0.1分;
2、设计部分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设计负责人外):
配备建筑专业人员(具备一级建筑师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结构专业人员(具备一级结构师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给排水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电气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暖通专业人员(具备一级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造价专业人员(具备一级造价师证书、高级及以上职称)。
各专业人员至少配备1名(人员不得重复)得1.2分;每缺一个专业人员扣0.2分。
3、施工部分项目组成员(总承包项目经理除外):
需配备技术负责人、结构工程师、质检工程师、测量工程师、机电工程师、试验工程师、安环工程师。
上述人员至少配备一人且不得重复,得0.7分。每缺一个扣0.1分。
以上人员提供职称证书、注册证书及用人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扫描件。
4
工程业绩(2分)
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冷库工程)得1分。(1分)
备注:
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参数指标)、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法人公章的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其它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如有不同,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面积的不予认可。
④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⑤和资格条件业绩不可为同一个。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1分)
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8月1日(含)以来在投标单位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接过类似工程业绩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类似工程业绩指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得0.5分;如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总承包业绩为合同金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冷库工程的得1分。(1分)
备注:
①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必须提供政府性网站项目的中标公告截图及网页链接,否则不予认可(政府性网站: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或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②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参数指标)、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法人公章的书面证明(须注明建设单位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③类似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竣工时间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其它内容在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如有不同,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面积的不予认可。
④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0.7。
⑤和资格条件业绩不可为同一个。


注:1、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2、本次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均只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epointweb/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淮安市港口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通港大道2号淮安国际航运中心
联系人:蒋女士
电 话:05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电话:02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转8011(分机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09
联系人:李月明、陈旭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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