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鹤高速AHTJ-2项目经理部
汽车吊、炮车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安鹤高速AHTJ-2项目经理部招标人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汽车吊、炮车租赁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阳至新乡高速公路作为河南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1-2035 年)中的一段,是经省政府同意实施高速公路"13445 工程”第二批切块项目(豫交文[2021]12 号)中的一个,其建设对于完善河南省高速公路网络、加强郑州辐射作用、解决安阳、鹤壁和新乡交通通行有重要的意义。
本项目路线全长约54.488 公里,其中安阳市境长约10.182 公里,鹤壁市境长约44.306公里。
HTJ-2标路线起讫桩号为K17+934.8~K35+814,标段长17.888公里。主要工程有主线桥梁主要工程有主线桥梁4157m/12座,占正线的23%,互通匝道桥1146m/4座,天桥183m/2座,预制小箱梁共768榀,支架现浇连续梁2961m/38联(单幅),连续刚构624m/2联(单幅);涵洞、通道共46座(含互通);互通2处(五岩山互通和淇滨西互通),服务区1处,收费站2处以及路面、交安、绿化、房建工程。
2.2招标内容:
包件1: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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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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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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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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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设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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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吊、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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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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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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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包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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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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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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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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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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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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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梁倒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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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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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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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大河涧乡至上峪乡施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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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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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机设备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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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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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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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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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100T汽车吊,3台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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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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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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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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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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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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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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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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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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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定2025年9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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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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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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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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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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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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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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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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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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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出厂年限要求距今不得超过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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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械设备租赁资质,同等单位合作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包件。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应符合国家对所在行业的职业健康、环境保护和安全环保的相关要求。
3.6投标人存在如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行贿等违法行为,或者存在第二章3.4.4所列其他情况的,将予以扣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 投标人为船舶出租单位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的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船舶国籍证书中的船舶所有人或船舶经营人保持一致。
3.8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3.8.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业务范围具有设备租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8.2财务要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提供2023至2024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设备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8.4施工能力要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符合国家标准的证书。
3.8.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8月25日17时至 2025年08月30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缴纳标书费账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84,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市宝山支行,
收款单位: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交建工程分公司
(备注:安鹤项目汽车吊、炮车租赁标书费,并发送转账凭证至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邮箱)。
4.3.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9月04日17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中标供应商平台服务费缴纳说明
为进一步提升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质量,优化运营流程,保障双方合作更加顺畅高效,将对参与我司采购活动并成功中标的供应商分档收取服务费。具体费用以中标通知书中同步生成的服务费订单为准,订单将通过"中交招采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送,缴费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5中标服务费请按7咨询。
1.1收费标准
按照包件分档进行收费,收费标准按以下中标金额进行收取:
(1)在100万元(含)至2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元;
(2)在200万元(含)至1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500元;
(3)在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之间的,每次收取1000元;
(4)在3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每次收取3000元;
(5)在1亿元(含)以上的,每次收取5000元。
1.2支付时限。
中标主体需在中标结果发布后10天内完成费用缴纳,最迟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费用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中标主体,系统将限制签订合同,采购主体可根据需要重新组织采购;涉事中标主体一年内发生1次的,将纳入公司重点关注名单,累计发生2次的,将纳入公司"黑名单”。
1.3支付流程
(1)通知推送:中标结果发布后,系统自动推送缴费通知(含应缴金额及支付链接);
(2)费用查询:供应商登录"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模块查看待支付费用;
(3)在线支付:支持对公银行转账或在线支付,支付成功后生成电子凭证;
(4)发票开具:支付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系统自动生成"技术服务费”电子发票,供应商可在"中交招采网-服务管理-发票下载”模块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