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普力新疆公司准东宜化五彩湾露天煤矿总承包项目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采煤施工Ⅱ标段设备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GCYPL-FW-JG-02-2025-008 ) 一、招标条件 易普力新疆公司准东宜化五彩湾露天煤矿总承包项目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采煤施工Ⅱ标段设备租赁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业主结算工程进度款,招标人为易普力(新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租赁设备用于易普力(新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准东宜化五彩湾露天煤矿总承包项目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采煤施工Ⅱ标段采煤施工。 2.2项目概况:新疆宜化矿业有限公司五彩湾露天煤矿采场南北长约2.8km,东西宽约1.7km,采深205m。矿区属干旱荒漠气候,昼夜温差较大。采煤区域主要为北帮、西帮和南帮,西帮工作面南北布置,由东向西推进,工作面最长320m、最短130m,共4个采煤台阶;南帮工作面东西布置,由北向南推进,工作面最长500m、最短150m,共10个采煤台阶;北帮工作面东西布置,由南向北推进,工作面最长480m、最短150m,共12个采煤台阶。原煤密度约为1.25g/cm3,原煤块度≤80cm。坑底破碎站位于东帮内排土场,运距≤2.0km、提升高度≤60m。采煤采用单斗挖掘机-自卸车-半固定破碎机-带式输送机及露天采煤机-装载机、反铲挖掘机-自卸车-半固定破碎机-带式输送机的半连续开采工艺,采煤台阶为非爆破台阶,反铲开采共分6层开采,每层高度为2.5m,采用端工作面下装车的作业方式,由自卸车运输,形成15m标准台阶。采煤机采煤采用分层破碎+装载机、反铲挖掘机装车方式采煤,采煤机破碎高度为0-0.6m,破碎完成后由装载机直接装入自卸车外运,直至形成15m标准台阶。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采煤施工Ⅱ标段采煤施工量约为1200万m3。 2.3租赁期限:9个月,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6月(为预估租赁期限)。 2.4服务地点: 易普力(新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准东分公司宜化五彩湾露天煤矿指定地点。 2.5本招标项目采取人员+设备的租赁方式: 2.5.1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完成原煤的采装、运输、排放、日常灭火、工作面清理、采煤台阶修整及运输道路修筑、维护、洒水降尘等一系列完成采煤施工所需的全部费用。设备租赁期间的燃油由出租方承担,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同时要求出租方提供设备管理、设备修理、机上操作人员及相关人员。 2.5.2投标人设备必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试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评分方法(试行)》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出租设备相关技术要求满足智能化要求,综合评分不低于标准分90分,即出租设备满足①配备单斗—卡车间断工艺智能化采装、运输及辅助设备,满足矿山工程主要功能要求。②生产作业人员配备人员定位系统。③进行单斗挖掘机远程控制技术探索。④无人化设备投用数量应满足属地行管部门要求(无人矿卡投用率≥60%),无人驾驶以外采煤施工的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需配备防碰撞等系统终端设备,实现监控车辆位置、超速预警、违章驾驶等功能。⑤采煤用液压反铲斗容≥4.0m3。⑥采煤用采煤机采煤效率≥500m3/小时。⑦运煤矿卡箱体容积≥50m3。 2.6其他:租赁期限、工程量任意一个项目达标该租赁合同终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没有处以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限,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2、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平台”等网站无严重失信记录。 3、安全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无违法行为。 4、资格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和矿山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二)专业要求 1、投标人营业范围须包括工程机械设备租赁服务项目,具备相应的设备及设备操作人员(设备操作人员提供类似项目或矿山类采剥施工项目上岗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租赁设备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备合法有效的设备相关证照和人员操作证件(特种设备具有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合格检验报告),设备性能良好且承诺满足每月正常工作时间不少于27天; 3、投标人须具备投标设备操作、维保、检查、现场管理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投标人设备必须满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管理办法(暂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出租设备相关技术要求满足智能化要求,综合评分不低于标准分90分,出租设备满足①配备单斗—卡车间断工艺智能化采装、运输、排土及辅助设备,满足矿山工程主要功能要求。②生产作业人员配备人员定位系统。③进行单斗挖掘机远程控制技术探索。④无人化设备投用数量应满足属地行管部门要求(无人矿卡投用率≥60%),无人驾驶以外采煤施工的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需配备防碰撞等系统终端设备,实现监控车辆位置、超速预警、违章驾驶等功能。⑤采煤用液压反铲斗容≥4.0m3。⑥采煤用采煤机采煤效率≥500m3/小时。⑦运煤矿卡箱体容积≥50m3。 (三)其他要求 1、按照项目业主要求,投标人出租设备必须满足环保要求; 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设备,且相应检测证书和合格证、设备性能等应与招标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一致,如未达到招标承诺的智能化水平,则自行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 3、投标人必须全面响应并满足项目属地政府对企业相关的各项工作要求。若因中标人无法满足属地政府要求导致无法履约,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4.中标人应按招标人要求无条件配合项目招标人开展智能化相关建设工作。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8月21日12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报名。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12时00分至2025年9月10日12时00分,具体以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日期为准。 获取方法: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获取(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9月10日12时00分,具体以中国能建点在采购平台发布的日期为准。 递交方式:通过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易普力(新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合规管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98号能建大厦1705 电 话: 099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易普力(新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98号能建大厦1704 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87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易普力(新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