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项目编号:HTZB2025-535
一、招标条件
长春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0】14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020-220100-46-01-003010,招标人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企业自筹三部分资金,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相关内容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及清单。
2.2交货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3计划工期: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最新的有关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5招标控制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9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集成商。本项目采购的核心产品"成套中转数据柜”"成套数据远程控制柜”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认证的有效型式检测报告或等同于型式检测报告的有效检测报告。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提供类似项目供货或安装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验收单(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需体现完成时间)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牵头方须由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投标单位担当,联合体牵头方满足3.2要求中项目经理的要求,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拟派。注: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联合体牵头人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联合体身份信息关联。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5年8月15日12时00分至2025年8月22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1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7.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联系人:高黄龙
联系电话:04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翔运街与振武二胡同交汇西行十米
联 系 人:邹畅、张丽
联系电话:04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邮箱:ccjw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