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CN-2025-JZCS-009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邀请 2 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审办法 17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格式及条款 27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37 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及商务要求 56 第一章 磋商邀请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已具备实施条件,采购人为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人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SCCN-2025-JZCS-009。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需求:本次磋商拟确定一名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5、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采购一年期办公类电子设备,笔记本电脑30台、台式电脑20台、显示器15台、打印机8台、光盘50个、硒鼓100个等,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6、采购包划分:本次磋商不划分采购包。
7、交货期:3个日历天。
8、交货地点:四川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9、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要求:
A、响应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成交)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因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负面行为被纳入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限制范围;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响应(响应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本企业(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本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故除本条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其余各处体现的联合体内容均不适用。
(二)专用资格要求
响应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2个办公类电子设备供货业绩。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17日,登录中国广电四川公司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完成注册及审核手续,并选择相应的项目进行参与报名。本项目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报名费为500元人民币,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在中国广电四川公司阳光采购平台进行在线支付;响应资格不得转让。提醒:响应人请务必在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广电四川公司阳光采购平台,完成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响应。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7月22日10: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航世纪中心A座7楼717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磋商时间及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更正公告、成交人公示等只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公司阳光采购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088/#/login)发布公告。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8楼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一、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 序号
| 项 目
| 编列内容
| 1
| 采购人
| 采 购 人: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中心A座8楼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2
| 项目名称
|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
3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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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金来源
| 自筹
|
5
| 交货期
| 3个日历天。
|
6
| 合同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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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
|
8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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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响应文件份数
| 一份正本、一份与正本内容一致的不可编辑的word版电子文档(U盘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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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供应商询问
|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航世纪中心A座8楼
|
11
| 供应商异议
| 对于采购文件的异议、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8-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国航世纪中心A座8楼 供应商应当在异议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异议(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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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磋商文件的修改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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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5年7月22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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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响应文件 递交地点
| 武侯区国航世纪中心A座7楼717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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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磋商时间
| 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6
| 磋商地点
| 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17
| 成交人的确定
| 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名成交人,成交人无法履约的,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或由排名在后的供应商顺位依次递补。 注:当有效响应人少于3名时,本次磋商失败,采购人将重新组织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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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项目。
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2.有关定义
2.1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2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
2.3“供应商”或“响应人”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磋商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人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5回避。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人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7.磋商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8.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3供应商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0.询问、异议和投诉
10.1询问:见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10.2响应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1)响应人对磋商文件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自磋商邀请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
(2)响应人对磋商过程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磋商现场提出。
(3)响应人对磋商结果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磋商结果公示期内。
10.3响应人提出异议的方式
响应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含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
10.4异议的回复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异议后三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10.5投诉
异议供应商对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进行投诉。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诉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
采购人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十日。
三、磋商文件
11.磋商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1.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1.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2.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2.2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3供应商认为采购单位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由采购单位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1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3.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3.2 采购人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3.3 供应商考察现场或者参加答疑会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5.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16.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7.报价要求
供应商应按“第五章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4.首轮报价格式”在响应文件中作出首轮报价,在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磋商后进行现场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填写、密封 “第X轮报价表”。 供应商报价资料应当由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1)磋商报价要求
17.1 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内容,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报出一个统一的价格。
17.2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
17.3 磋商价格应是所述项目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报价。
即该报价均包括完成该项目的包括成本、利润、人工费、配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用、各种税金等费用以及一切其它相关费用。
17.4 所有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单位:元。
(2)第X轮报价要求
17.5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对报价的调整以首轮报价为基数进行报价,在未提高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每一轮次的报价不得超过上一轮报价。在多轮次的报价过程中磋商小组不提前告知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该轮次是否为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最后报价轮次,并在开启最后报价后告知参与报价的供应商。结算时以最后报价的价格执行,并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18.响应文件格式
18.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五章的规定要求(具体按照第五章的规定执行)。
18.2 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9.1 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实质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字样。
19.2 其他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实质性要求),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以及“正本”字样。
19.3 响应文件正本需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电子文档采用U盘制作(实质性要求)。
19.4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供应商为法人的,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9.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9.6响应文件正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9.7(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9.8(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
19.9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除另有规定外。
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不属于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20.1 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0.2 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
20.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20.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 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采购人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1.2 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发出磋商邀请;告知未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未通过的原因。
21.3 报价表在磋商后,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进行X次/最后报价时递交。
21.4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按照本章“2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规定处理)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须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22.3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章 响应人须知 二、总则 7.磋商保证金”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2.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4)单价或总价的含税价与不含税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含税价为准,修正含税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2.5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3.磋商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4.确定成交人
采购人将按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排序确定成交人。
24.1自评审结束后将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人。
24.2采购人收到磋商报告及有关资料后,按照磋商报告中供应商的顺序确定成交人。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磋商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
24.3采购人确定成交人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人:
(1)发现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采购活动;
(3)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供应商恶意串通。
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供应商为成交人,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5.成交通知书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人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人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 成交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响应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人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7.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人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或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履约保证金
按照本文件“响应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0.履行合同
30.1 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相关约定及《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 他
31.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
32.(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第三章 评审办法
一、总则
1.1 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3人磋商小组负责。
1.2 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3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人,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人;
(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组织单位、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4(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磋商程序
2.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
2.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磋商办法和标准、采购政策要求以及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
2.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4)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
(5)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2.1.3 出现本条2.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2.2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2.2.1本项目需要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
2.2.1.1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详见资格审查标准表),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资格审查标准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响应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①响应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②响应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
2
|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 提供承诺函。
|
3
|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①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的财务报告证明,如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等证明。); ②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
4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 提供承诺函。
|
5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应纳税额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
6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应交社保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可以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响应人公章。
|
7
|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提供承诺函。
|
8
| 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 提供承诺函。
|
9
| 不存在本项目要求不允许的情形
| 提供承诺函。
|
10
| 本次磋商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响应
|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本企业(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本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 证明材料须加盖响应人公章。
|
11
| 响应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办公类电子设备供货业绩
| 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
2.2.1.2磋商小组依据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磋商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符合性审查标准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签字、盖章情况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
| 响应文件正副本及电子文档数量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3
| 响应报价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4
| 技术、服务、商务应答内容是否完全响应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5
|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2.2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出具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报告,没有通过资格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参加磋商进入磋商程序。
2.2.3采购人宣布未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审查的原因。
2.3 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2.4磋商。
2.4.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
2.4.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
2.4.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
2.4.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4.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7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不允许其提交报价。
2.4.8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
2.5第X轮报价。
2.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X轮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
2.5.2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X轮报价。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每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轮次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2.5.3供应商第X轮报价,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5.4第X轮报价中的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单价或总价的含税价与不含税价计算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含税价为准,修正含税价。如果小写、大写金额和单价、总价金额出现明显文字错误,应当按照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程序先纠正错误后,再行修正,不得不经过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5最后报价的确定。磋商小组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最后报价轮次,并在开启最后报价后告知参与报价的供应商。
2.6比较与评价。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
2.7推荐成交人。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经评审后,推荐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响应人为成交人,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且技术指标分项得分均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
2.8磋商小组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人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2.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2.9.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1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组织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磋商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组织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磋商小组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磋商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未被磋商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人。
采购组织单位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2.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现场修改评审结果:
(1)磋商小组已经出具磋商报告并且离开评审现场的;
(2)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组织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2.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推荐成交人后,应向采购组织单位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
(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
(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
(5)提出的成交人的排序名单及理由。
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
2.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
2.12供应商澄清、说明
2.12.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12.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3终止磋商采购活动。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三、综合评分
3.1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1
| 报价
| 65分
| 1、所有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响应报价(第六章采购清单所有预估量总价)中的最低响应报价作为基准价; 2、响应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报价)×65; 3、得分结果小数点保留至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以上响应报价均指不含税响应报价。
|
2
| 企业实力
| 6分
| 响应人每具有一个联想、惠普、佳能品牌授权经销商资质的得2分,本项最高得6分。 注:须提供制造商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或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
3
| 本地化服务
| 2分
| 供应商在成都市范围内具备办公场地的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注:提供投标人对应场地的房产购买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以及场地照片,加盖响应人公章。
|
4
| 类似业绩
| 5分
| 在满足资格要求的基础上,响应人2024年1月1日至今每有1个办公类电子设备供货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5
| 项目实施方案
| 10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包括供货方案、供货渠道、应急处理预案、服务人员配备、响应时效)的合理性、安全性、完整性、可行性进行酌情评分,优得7.1-10分,良得4.1-7分,一般得0.1-4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6
| 售后服务方案
| 12分
| 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至少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维修人员配备、备件支持服务能力、质保期到期后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可持续性进行酌情评分,优得8.1-12分,良得4.1-8分,一般得0.1-4分,差或未提供得0分。
|
四、磋商纪律及注意事项
4.1磋商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
4.3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
4.4 磋商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人,并写出书面报告。
4.5 磋商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章 拟签订合同格式及条款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及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托方):
签订地点:甲方所在地
签订时间:2025年 月 日
甲方: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航空路1号国航世纪大厦A座7、8、9层
乙方:
地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合同事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1、供货范围
(1)乙方为甲方提供办公类电子设备及耗材的供货服务,并提供相应的故障排除、技术支持等售后服务。
(2)设备及耗材范围以甲、乙双方确定的货物清单(附件1)内的产品为主,乙方原则上需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牌型号供货,如因缺货、断货等特殊原因,需经甲方同意后以同类型办公设备代替;若采购未涉及到的设备、耗材、更换配件及相关维护服务不在合同附件清单内的、由双方自行协商、价格需低于市场价格,不再签订其他协议及合同。
(3)当合同货物清单(附件1)中所列产品缺货或停产时、乙方在经过甲方同意后可提供同等价格内参数更高的产品或升级替代产品;或者由双方协商、由甲方最终确定相应替代采购产品。
(4)若在合同期内约定预估采购数量执行完毕,甲方有权选择重新采购或继续执行至合同期满。
2、日常维修服务保障
(1)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硬件检查维修。
(2)计算机软件安装,根据甲方要求安装计算机系统以及常用办公软件。
(3)网络调试等。
(4)完成甲方计算机设备服务档案建立,以便提供更准确细致的服务。
(5)根据甲方要求,快速上门服务并及时解决问题。
(6)免费提供定期上门巡检服务,保障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
3、质量要求
(1)乙方需保证所供货产品全部为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正规合格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地方或行业标准,各类产品不低于产品制造商的标准质保期要求,不得以仿冒伪劣产品顶替。
(2)保修期内:乙方供货所有产品需按照制造商标准进行保修服务,如设备配件存在故障需要更换的,由乙方进行更换。
(3)保修期外:需要更换配件的,乙方只收取维修配件费用,免收工时费。
二、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供货及验货
甲方需乙方供货时,应提前1个工作日向乙方发出需求通知,乙方应在 2 个工作日内响应(急件或者缺货产品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将甲方所需办公用品运送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承担交货前的运输风险。乙方将甲方所需办公用品送至交货地点后,双方共同验收,若无异议,甲方验货人员向乙方签发相应的收货单,该收货单将作为乙方与甲方结算货款的依据。若乙方所供产品有质量问题或不符合验收标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负责免费调换或补齐,上述验收均不含货物内在质量问题。甲方指定联系人:袁向东,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06。乙方指定联系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购买办公类电子设备及耗材采购项目,以合同期内甲方实际采购进行结算。
2、支付方式: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
3、支付节点及比例:乙方在每月十号之前将上月发生的供货清单(应至少载明供货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价格)及甲方向乙方签发的订单及相应收货单原件提交甲方核实确认,甲方核实确认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对应清单的全额款项。
收款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地址:
电话
4、乙方在甲方支付货款之前,应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全额货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而乙方不免除继续履约的义务。如果国家调整本合同涉及产品的增值税征收范围或税率,本合同约定的不含税金额不变,增值税税额和含税金额根据税率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在本合同期限内,若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在不含税单价不变的情况下,双方根据调整后的增值税税率调整含税单价,不再签订补充协议。
5、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或本合同约定,或不能通过税务认证,或不能实现税款抵扣的,甲方有权拒收或于发现问题后退回,乙方应及时更换并赔偿甲方由此导致的损失。
五、售后服务
1、服务人员名单
2、服务内容
(1)专人维护,提供1-2名定点维护维修人员。
(2)免费维护,对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供免费维护、免费系统维护及软件安装。
(3)提供临时应急用备用打印机及电脑,备用机器优先预留。
(4)为公司地点外的会议以及临时办公点,提供上门送货维修服务。
(5)更换配件以平价销售的原则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收工时费。
(6)提供7*24小时解决服务,如遇加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提供电话工程师服务,解决不了可根据情况上门服务。
(7)维修电脑时必须对电脑硬盘上的一切相关资料保密。
(8)定期检查,记录使用情况,提前预警。
(9)根据不同的设备提供不同的使用方案,使用频繁的机器提供更频繁的检测和维护。
(10)提供的一切产品均为合理价格,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
(11)需采购相关产品时,提供相应要求的产品参数以及资料,在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提供合理化建议,合理节约费用。
(12)所有产品来源渠道均由厂家或省级代理商提供,保证正品。
3、考核
如乙方在合同期内出现未按照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商务条款、服务要求等执行的情况,或由于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负面影响,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保修、赔偿和违约责任
1、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产品为全新、完整、未使用过的产品,并且保证其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具备合理使用年限。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清晰和准确的,且符合合同及附件的有关规定。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均为符合甲方需要,无任何权利瑕疵,不侵犯任何方合法权益;乙方并应保证使用的材料是原厂正品,保证材料的安全、环保、无毒害、合法有效性,若因材料的质量等问题引起纠纷的,概由乙方负责妥善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2、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含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导致交货迟延的情形),每延迟一天,应按该批次供货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达10天或累计延迟次数达到3次,甲方有权选择继续按日收取延迟违约金或直接终止合同并按合同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对超出部分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在质保期内,如果合同产品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部件、零件和产品并运送至甲方现场,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果合同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立即提供解决方案,并立即派遣工程技术人员用最快捷的交通工具前往现场,并在48小时(不含路途时间)内恢复合同产品的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产品重大故障,乙方将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对由此而引起的甲方损失承担责任。
5、乙方的技术支持部门应在中国境内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每天24小时、每周7天的响应服务(“7*24小时响应服务”)。
6、如果甲方要求另外订购与合同产品具有相同或更优性能的设备、材料,则乙方应给予乙方届时市场最低价的待遇。
7、迟延提供服务违约金:质保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
8、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且不因此影响乙方应开具的发票金额。
七、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九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八、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成都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成都]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甲方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九、保密
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3、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4、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10 ]年内有效。
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1、甲、乙双方均声明其为合法成立并有效运营的法人,其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并不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已签订的任何法律文件。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同意:根据本合同列明的方式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文件等到达对方在本合同中注明的地址或者对方的终端接受设备的,即视为送达,包含但不限于EMS快递、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EMS寄出后三日视为送达。专人送达的当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后次日视为送达。如一方拒收,或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但未提前三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则另一方以上述方式发送到原地址的亦视为送达。双方同意,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诉讼等,人民法院等机构有权按照上述方式送达法律文书。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附件一:货物清单
附件二:采购合同廉政条款
附件二 采购合同廉政条款
为了规范采购行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浪费,杜绝采购之中的不正之风,促进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切实加强在物资采购、工程承包等方面的廉政建设,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立如下廉政条款: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责任条款的行为,有向其纪检监察部门或有关机关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参加和接受可能妨碍合同公正执行的乙方宴请和娱乐活动;
2、以考察名义索要或接受乙方安排的吃喝玩乐和游山玩水;
3、以任何名义让乙方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4、索要或接受乙方赠送的礼物、礼金、有价证券;
5、索要或收取回扣、中介费。
第三条 乙方工作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
1、邀请或变相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席或高档消费;
2、给予或变相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家庭装璜、装修;
3、给予或变相给予甲方工作人员礼物、礼金、有价证券。
4、给予或变相给予甲方工作人员回扣、中介费。
第四条 违规处理办法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条款的,一经查实,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及上级有关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条款的,一经查实,乙方监督部门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永久取消乙方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的所有合作资格。
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第三条规定的,除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视情节轻重向甲方支付采购合同总价款1—3%的违约金,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 本廉政条款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自双方合同签字盖章即生效。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资格性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响应函
响 应 函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对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采购的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CCN-2025-JZCS-009)进行研究,我公司决定参与本次竞争性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套,电子文档(U盘)壹份。
一、我方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其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并且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交货期限、地点。
三、我方同意本次磋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
四、我方没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没有为采购人在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提供咨询论证。
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响应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六、我方已详细阅读和审查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书及有关补充通知(如有)以及全部相关资料和有关附件,并对上述文件均无异议。我方完全接受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了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递交响应文件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七、我方承诺履行采购须知中磋商费用的规定。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提供(1)或(2)。
(1)法定代表人证明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出示此证明)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我 (法定代表人姓名) 系 (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为我方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CN-2025-JZCS-009)”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单位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附法定代表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作参考格式,不作必须格式要求)。
附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时须出示此证明)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办公类电子设备(耗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CN-2025-JZCS-009)”磋商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以下作参考格式,不作必须格式要求)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3、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非联合体参加响应。
5、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成交)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因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负面行为被纳入中国广电四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限制范围;
(9)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磋商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4、首轮报价格式
报价一览表
序号
| 产品类型
| 品牌
| 型号
| 参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税率
| 不含税单价(元)
| 含税单价(元)
| 不含税小计(元)
| 含税小计(元)
| 序号
|
1
| 鼠标
| 双飞燕
| op-520
| USB灵敏型
| 15
| 个
| | | | | | |
2
| 鼠标
| 零点之约
| AP-10
| USB灵敏型
| 15
| 个
| | | | | |
3
| 光盘
| 清华同方
| DVD
| 大容量白盘
| 50
| 个
| | | | | |
4
| 光驱
| 睿志
| USB-01
| 外置USB-DVDRW
| 10
| 个
| | | | | |
5
| 笔记本电脑
| thinkbook 14
| 0SCD
| i5-1155G7 /16G/512G SSD/ FHD/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20
| 台
| | | | | |
6
| 笔记本电脑
| thinkbook 14
| 0SCD
| i5-1155G7 /16G/1TB SSD/ FHD/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1
| 台
| | | | | |
7
| 笔记本电脑
| DELL
| 16-5620
| i7-1260P/16GB /512GB SSD /16" /MX570-2G/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3
| 台
| | | | | |
8
| 笔记本电脑
| thinkpad E14
| E14 I7
| I7-1165G7处理器 16G内存 512GSSD硬盘/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1
| 台
| | | | | |
9
| 笔记本电脑
| thinkpad E14
| 2022酷睿
| i5-1240P/ 16G/ 512G SSD/ 100%sRGB
| 5
| 台
| | | | | |
10
| 台式电脑
| 联想
| 扬天M4900
| i5-10400/8G/1T+128G SSD/集显/无驱/18L/W10单主机 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20
| 台
| | | | | |
11
| 显示器
| HKC
| V2210
| 21.5寸
| 15
| 台
| | | | | |
12
| 打印机
| 佳能
| 佳能2900+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1
| 台
| | | | | |
13
| 打印机
| 奔图
| P3370DN
| 黑白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2
| 台
| | | | | |
14
| 打印机
| 佳能
| 6230DN
| 黑白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4
| 台
| | | | | |
15
| 打印机
| 佳能
| 623CDN
| 彩色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1
| 台
| | | | | |
16
| 打印机
| 奔图
| CM1100ADN
| 彩色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2
| 台
| | | | | |
17
| 碳粉
| ASKE
| CE410
| HP451/351系列
| 60
| 次
| | | | | |
18
| 碳粉
| ASKE
| CF210
| HP200/251系列
| 90
| 次
| | | | | |
19
| 碳粉
| ASKE
| CF410
| HP452系列
| 40
| 次
| | | | | |
20
| 碳粉
| ASKE
| CC388A
| HP1108/LBP3018/系列
| 70
| 次
| | | | | |
21
| 碳粉
| ASKE
| Q2612
| HP403DW/HP2055系列 2*100G
| 38
| 次
| | | | | |
22
| 碳粉
| ASKE
| CRG054
| 佳能623/643系列
| 77
| 次
| | | | | |
23
| 碳粉
| ASKE
| T0-400/T0-405
| 奔图400系列
| 5
| 次
| | | | | |
24
| 碳粉
| ASKE
| CTL355
| 奔图CP2515系列
| 50
| 次
| | | | | |
25
| 碳粉
| ASKE
| CTL1100
| 奔图1100系列
| 20
| 次
| | | | | |
26
| 芯片
| APEXMIC
| 彩色单元
| 艾派克微电子串行同步通讯控制软件V1.0
| 100
| 个
| | | | | |
27
| 芯片
| APEXMIC
| 硬件单元
| 艾派克微 微电子组件集成电路
| 200
| 个
| | | | | |
28
| 鼓芯
| 三菱
| CE CF CRG彩色系列
| | 100
| 根
| | | | | |
29
| 硒鼓
| 惠普
| Q2612A
| HP1020PLUS 原装硒鼓
| 19
| 个
| | | | | |
30
| 硒鼓
| 惠普
| CF410A 黑色
| M452dw/nw 原装硒鼓
| 1
| 个
| | | | | |
31
| 硒鼓
| 惠普
| CF410A 彩色
| M452dw/nw 原装硒鼓
| 6
| 个
| | | | | |
32
| 硒鼓
| 惠普
| CF228A
| M403d/DW 原装硒鼓
| 3
| 个
| | | | | |
33
| 硒鼓
| 惠普
| CE278A
| HP1606系列原装硒鼓
| 1
| 个
| | | | | |
34
| 硒鼓
| 惠普
| CF400A/201黑色
| M252/277dw/nw 原装硒鼓
| 2
| 个
| | | | | |
35
| 硒鼓
| 惠普
| CF400A/201彩色
| M252/277dw/nw 原装硒鼓
| 5
| 个
| | | | | |
36
| 硒鼓
| 佳能
| CRG054 黑色
| LBP623/643Cdw 原装硒鼓
| 7
| 个
| | | | | |
37
| 硒鼓
| 佳能
| CRG054 彩色
| LBP623/643Cdw 原装硒鼓
| 16
| 个
| | | | | |
38
| 硒鼓
| 佳能
| CRG303
| LBP2900原装硒鼓
| 15
| 个
| | | | | |
39
| 硒鼓
| 佳能
| CRG326
| LBP6230系列原装硒鼓
| 10
| 个
| | | | | |
40
| 硒鼓
| 奔图
| T0-400/T0-405
| 奔图3000系列原装硒鼓
| 5
| 个
| | | | | |
41
| 硒鼓
| 奔图
| CTL355 黑色
| 奔图CP2515系列
| 3
| 个
| | | | | |
42
| 硒鼓
| 奔图
| CTL355 彩色
| 奔图CP2515系列
| 3
| 个
| | | | | |
43
| 硒鼓
| 奔图
| CTL1100 黑色
| 奔图1100系列
| 1
| 个
| | | | | |
44
| 硒鼓
| 奔图
| CTL1100 彩色
| 奔图1100系列
| 3
| 个
| | | | | |
45
| 移动硬盘
| 希捷
| 1TB
| USB3.0 高速移动硬盘
| 10
| 个
| | | | | |
46
| 键盘
| 双飞燕
| KR-6AU
| USB灵敏型
| 30
| 个
| | | | | |
47
| U盘
| 金士顿
| DT100G3
| USB3.0高速 64G
| 20
| 个
| | | | | |
48
| 一体机
| 联想
| AIO520C-24
| i7-10710/16G/1TB+512GSSD/R530-2G/无线键鼠/W10/23.8/
| 3
| 台
| | | | | |
49
| 传真机
| 兄弟
| 2890
| 兄弟激光传真机 带打印
| 2
| 台
| | | | | |
50
| 碎纸机
| 科密
| C-638
| 17L高效碎纸机
| 5
| 台
| | | | | |
51
| 扫描仪
| 紫光
| Q300
| 多功能高速连续扫描仪
| 3
| 台
| | | | | |
52
| 固态硬盘
| 联想
| SPEED UP
| 2.5寸SATA3.0接口
| 30
| 台
| | | | | |
合计小写金额
| | | |
合计大写金额
| | | |
注:1、供应商必须按格式报价,不得漏报,否则视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漏报内容并承诺完全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货物或服务,但不影响有效性。
2、 报价应是最终采购人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成本、利润、人工费、配送、安装、调试、售后服务费用、各种税金等费用以及一切其它相关费用。
3、“报价一览表”中各分项报价小计之和应与合计一致,如不一致按磋商文件第二章“响应人须知”第22.4款原则进行修正,由此带来的损失由响应人负责。
4、响应报价按人民币报价,最小单位为元,保留小数点后2位。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供应商应当提供的其他资格性证明资料
(1)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注:①响应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响应人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本项目不要求其他的财务报告证明,如会计师、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等证明。);
②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注: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应纳税额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可以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6)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应交社保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可以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专用发票、银行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别,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8)不允许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函)。
(9)不存在本项目要求不允许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10)本次磋商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响应(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本企业(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本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
(11)响应人自2024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具有2个办公类电子设备供货业绩。(提供完整的合同复印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响应人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二、其他响应文件格式
其他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技术、服务及商务应答表
技术、服务及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
1、如无需响应人对商务和技术、服务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可在备注中注明可仅针对正负偏差的条款注明“正偏差/负偏差/满足”,并详细描述出偏差情形。如均满足,本表可不填写,在空白表格加盖响应人公章。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3、若磋商文件中响应条款明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则供应商不仅应在本表中响应,还应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同时应将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在此表中进行备注。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注:供应商可以用其它的方式,就公司整体情况作出详细的介绍。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
|
证书名称
| 专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此表格式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格式,并根据评审标准就本项目的人员作出详细的介绍。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注:(1)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2)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若无则不填写。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项目方案
响应人应根据本项目的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6、所需的其他文件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或根据自身情况作出的其他响应,格式自行拟制。
三、第X轮报价表格式(格式自拟,与首轮报价格式一致)
注:在采购人未增加需求情况下,响应人每一轮次的报价均不能超过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响应人名称: (盖响应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项目报价单(第X轮报价表)在供应商通过资格审查后现场递交,供应商填写后需用密封袋(自备)单独密封完整。
第六章 技术规范书及商务要求
特别说明:“技术规范书及商务要求”中的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第一部分 技术规范书
一、采购清单及预估数量
序号
| 产品类型
| 品牌
| 型号
| 参数
| 预估数量
| 单位
|
1
| 鼠标
| 双飞燕
| op-520
| USB灵敏型
| 15
| 个
|
2
| 鼠标
| 零点之约
| AP-10
| USB灵敏型
| 15
| 个
|
3
| 光盘
| 清华同方
| DVD
| 大容量白盘
| 50
| 个
|
4
| 光驱
| 睿志
| USB-01
| 外置USB-DVDRW
| 10
| 个
|
5
| 笔记本电脑
| thinkbook 14
| 0SCD
| i5-1155G7 /16G/512G SSD/ FHD/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20
| 台
|
6
| 笔记本电脑
| thinkbook 14
| 0SCD
| i5-1155G7 /16G/1TB SSD/ FHD/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1
| 台
|
7
| 笔记本电脑
| DELL
| 16-5620
| i7-1260P/16GB /512GB SSD /16" /MX570-2G/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3
| 台
|
8
| 笔记本电脑
| thinkpad E14
| E14 I7
| I7-1165G7处理器 16G内存 512GSSD硬盘/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1
| 台
|
9
| 笔记本电脑
| thinkpad E14
| 2022酷睿
| i5-1240P/ 16G/ 512G SSD/ 100%sRGB
| 5
| 台
|
10
| 台式电脑
| 联想
| 扬天M4900
| i5-10400/8G/1T+128G SSD/集显/无驱/18L/W10单主机 带正版系统和office
| 20
| 台
|
11
| 显示器
| HKC
| V2210
| 21.5寸
| 15
| 台
|
12
| 打印机
| 佳能
| 佳能2900+
| 黑白激光打印机
| 1
| 台
|
13
| 打印机
| 奔图
| P3370DN
| 黑白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2
| 台
|
14
| 打印机
| 佳能
| 6230DN
| 黑白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4
| 台
|
15
| 打印机
| 佳能
| 623CDN
| 彩色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1
| 台
|
16
| 打印机
| 奔图
| CM1100ADN
| 彩色激光打印机 带双面 带网络
| 2
| 台
|
17
| 碳粉
| ASKE
| CE410
| HP451/351系列
| 60
| 次
|
18
| 碳粉
| ASKE
| CF210
| HP200/251系列
| 90
| 次
|
19
| 碳粉
| ASKE
| CF410
| HP452系列
| 40
| 次
|
20
| 碳粉
| ASKE
| CC388A
| HP1108/LBP3018/系列
| 70
| 次
|
21
| 碳粉
| ASKE
| Q2612
| HP403DW/HP2055系列 2*100G
| 38
| 次
|
22
| 碳粉
| ASKE
| CRG054
| 佳能623/643系列
| 77
| 次
|
23
| 碳粉
| ASKE
| T0-400/T0-405
| 奔图400系列
| 5
| 次
|
24
| 碳粉
| ASKE
| CTL355
| 奔图CP2515系列
| 50
| 次
|
25
| 碳粉
| ASKE
| CTL1100
| 奔图1100系列
| 20
| 次
|
26
| 芯片
| APEXMIC
| 彩色单元
| 艾派克微电子串行同步通讯控制软件V1.0
| 100
| 个
|
27
| 芯片
| APEXMIC
| 硬件单元
| 艾派克微 微电子组件集成电路
| 200
| 个
|
28
| 鼓芯
| 三菱
| CE CF CRG彩色系列
| | 100
| 根
|
29
| 硒鼓
| 惠普
| Q2612A
| HP1020PLUS 原装硒鼓
| 19
| 个
|
30
| 硒鼓
| 惠普
| CF410A 黑色
| M452dw/nw 原装硒鼓
| 1
| 个
|
31
| 硒鼓
| 惠普
| CF410A 彩色
| M452dw/nw 原装硒鼓
| 6
| 个
|
32
| 硒鼓
| 惠普
| CF228A
| M403d/DW 原装硒鼓
| 3
| 个
|
33
| 硒鼓
| 惠普
| CE278A
| HP1606系列原装硒鼓
| 1
| 个
|
34
| 硒鼓
| 惠普
| CF400A/201黑色
| M252/277dw/nw 原装硒鼓
| 2
| 个
|
35
| 硒鼓
| 惠普
| CF400A/201彩色
| M252/277dw/nw 原装硒鼓
| 5
| 个
|
36
| 硒鼓
| 佳能
| CRG054 黑色
| LBP623/643Cdw 原装硒鼓
| 7
| 个
|
37
| 硒鼓
| 佳能
| CRG054 彩色
| LBP623/643Cdw 原装硒鼓
| 16
| 个
|
38
| 硒鼓
| 佳能
| CRG303
| LBP2900原装硒鼓
| 15
| 个
|
39
| 硒鼓
| 佳能
| CRG326
| LBP6230系列原装硒鼓
| 10
| 个
|
40
| 硒鼓
| 奔图
| T0-400/T0-405
| 奔图3000系列原装硒鼓
| 5
| 个
|
41
| 硒鼓
| 奔图
| CTL355 黑色
| 奔图CP2515系列
| 3
| 个
|
42
| 硒鼓
| 奔图
| CTL355 彩色
| 奔图CP2515系列
| 3
| 个
|
43
| 硒鼓
| 奔图
| CTL1100 黑色
| 奔图1100系列
| 1
| 个
|
44
| 硒鼓
| 奔图
| CTL1100 彩色
| 奔图1100系列
| 3
| 个
|
45
| 移动硬盘
| 希捷
| 1TB
| USB3.0 高速移动硬盘
| 10
| 个
|
46
| 键盘
| 双飞燕
| KR-6AU
| USB灵敏型
| 30
| 个
|
47
| U盘
| 金士顿
| DT100G3
| USB3.0高速 64G
| 20
| 个
|
48
| 一体机
| 联想
| AIO520C-24
| i7-10710/16G/1TB+512GSSD/R530-2G/无线键鼠/W10/23.8/
| 3
| 台
|
49
| 传真机
| 兄弟
| 2890
| 兄弟激光传真机 带打印
| 2
| 台
|
50
| 碎纸机
| 科密
| C-638
| 17L高效碎纸机
| 5
| 台
|
51
| 扫描仪
| 紫光
| Q300
| 多功能高速连续扫描仪
| 3
| 台
|
52
| 固态硬盘
| 联想
| SPEED UP
| 2.5寸SATA3.0接口
| 30
| 台
|
二、服务内容
1、供应商须进行专人维护,提供1-2名定点维护维修人员。
2、 供应商须对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提供免费维护、免费系统维护及软件安装。
3、 供应商须提供临时应急用备用打印机及电脑,备用机器优先预留。
4、 供应商须为公司地点外的会议以及临时办公点,提供上门送货维修服务。
5、 供应商更换配件以平价销售的原则只收取配件成本费用,免收工时费。
6、 提供7*24小时解决服务,如遇加班时设备出现故障,提供电话工程师服务,解决不了可根据情况上门服务。
7、 维修电脑时必须对电脑硬盘上的一切相关资料保密。
8、 定期检查,记录使用情况,提前预警。
9、 根据不同的设备提供不同的使用方案,使用频繁的机器提供更频繁的检测和维护。
10、 提供的一切产品均为合理价格,本着诚信经营的理念。
11、 需采购相关产品时,提供相应要求的产品参数以及资料,在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提供合理化建议,合理节约费用。
12、 供应商须保证所有产品来源渠道均由厂家或省级代理商提供,保证正品。
三、日常维修服务保障
1、计算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硬件检查维修。
2、 计算机软件安装,根据采购人要求安装计算机系统以及常用办公软件。
3、 网络调试等。
4、 完成采购人计算机设备服务档案建立,以便提供更准确细致的服务。
5、 根据采购人要求,快速上门服务。
6、 免费提供定期上门巡检服务,保障办公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1、交货期:3个日历天。
2、质保期:各类产品不低于产品制造商的标准质保期要求。
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形,甲方有权选择续签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
4、交货地点:四川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支付方式: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
6、支付节点及比例:供应商在每月10号之前将上月发生的供货清单(应至少载明供货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位、价格)及采购人向供应商签发的相应收货单原件提交采购人核实确认,采购人核实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对应清单的全额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