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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工程车站冷水机组节能改造项目

更新时间:2025-07-10

地区:黑龙江

分类: 路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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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Z0100G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01(HTCL-ZB-25505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408-230103-04-02-16471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80%国企自筹及20%其他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
2.3建设规模:哈尔滨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车站冷水机组系统节能改造项目,包括对18座车站的设备/管理用房增设多联分体空调系统、电气系统及设备系统改造引起的土建专业等配套专业改造。
其中:设备用房设置范围包括弱电电源室、综合弱电机房、AFC设备室、公安消防无线通信设备机房。每个房间多联机室内机为单冷型。
人员管理用房设置范围包括车控室、站长室、警务室、会议交接班室、收款室。每个房间多联机室内机为冷暖型。
本项目多联机集中控制器设置在车控室内。室外机布置在排风井底或排风道内。敷设室外机至室内机的管线及电力线缆需对既有吊顶进行拆除并恢复,部分车站运输路径需要对既有墙拆除并恢复。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8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15日,总工期:128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哈尔滨轨道交通1号线一、二期自哈尔滨东站至哈尔滨南站,共计18座车站的通风空调及电气系统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装卸、保险、检验、验收和保管)、相关材料的供货及安装、调试;本项目建筑工程施工;既有建筑饰面材料、相关设备(设施)拆除及恢复;工程资料及与既有线相关接口施工、调试;2年质保及质保期后空调设备的5年技术支持等相关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1元。
2.9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空调设备生产厂商或空调设备生产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空调设备生产厂商及其授权代理商只允许其中一家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二者如同时参与投标,投标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派项目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自2025年1月至今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2.2其他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二家(含二家)单位
(2)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并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各成员方负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联合体协议书须附在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时须以联合体牵头人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3)联合体各成员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投标中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否决。
(4)联合体牵头人应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17时00分至2025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4.3根据"关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锁定变更及解锁流程上线运行的公告”,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在获取文件环节"是否承担施工内容”选择"是”的单位项目负责人必填并校验锁定状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2025年7月31日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其他
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投标人(全体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9.3投标人(全体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公布的结果为准。
9.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9.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业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5)3号)的规定,对于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111.42.127.146:8095/hibsmp/indexController/findindex)资质动态核查中显示资质异常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公布信息为准)
9.6本项目将按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提示函》﹝2025﹞1231号、"关于限制黑龙江乔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投标资格的通知”,黑龙江省仝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列入上述名录内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9.7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9.8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9.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 357号
联系人:耿迪
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纪检举报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人:申明慧、景双
电话:045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子邮件: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日期:2025年7月10日*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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