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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中心】湖北荆宜高速基于射频识别技术的道路灾害智能态势感知及预警系统(HBSJ-202506GL-061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更新时间:2025-07-07

地区:湖北

分类: 招投标网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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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湖北荆宜高速基于射频识别技术的道路灾害智能态势感知及预警系统(HBSJ-202506GL-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506GL-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
1.招标条件
湖北荆宜高速基于射频识别技术的道路灾害智能态势感知及预警系统(以下称"本项目”),已经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专项计划,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已具备招标的条件。受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荆门市
建设规模:荆宜高速公路是上海至成都高速公路(G42)的组成部分,东起荆门市郑家冲与湖北武荆高速公路相连接,西至宜昌市高家店与宜昌长江大桥相连接。线路全长94.998km。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荆门至当阳段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当阳至宜昌段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1)基于RFID的高精度的定位识别方法研究与分析;(2)基于神经网络的道路灾害预警及应急预警研发与应用。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湖北荆宜高速基于射频识别技术的道路灾害智能态势感知及预警系统第JYGS-KY-1标段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7
合同估算价:198.00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的最低资格要求见附件一。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7月08日至2025年07月1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29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踏勘,其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自行考察期间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荆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古老背路139号
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B座508室
邮编:
443000
邮编:
430051
联系人:
纪先生、刘女士
联系人:
赵华璞、张旭东、王帆、严晓晓
电话:
071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话:
02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0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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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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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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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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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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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7月07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资质等级要求
第JYGS-KY-1标段
同时具备: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名称
企业业绩要求
第JYGS-KY-1标段
近五年内至少完成1项公路安全应急或公路智能化或公路信息化科研(或课题)项目。
注: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能反映上述相关项目的合同关键页或科研任务书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关键信息,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盖章证明或主管部门盖章资料等其他材料作为补充证明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3、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或任务书)时间为准。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法律文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第JYGS-KY-1标段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形式评审内容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属于重大偏差:
投标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投标人名称(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的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注:投标函附录可不签字盖章。
4
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属于重大偏差:投标函(不含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历表、技术建议书。
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资格评审内容
6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无效。
7
资质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5、投标人应在"关联单位情况说明”中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8
业绩要求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近五年内至少完成1项公路安全应急或公路智能化或公路信息化科研(或课题)项目。
2、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业绩情况”,并在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需提供能反映上述相关项目的合同关键页或科研任务书关键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关键信息,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盖章证明或主管部门盖章资料等其他材料作为补充证明,否则该条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4、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合同(或任务书)时间为准。
5、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9
主要人员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高级(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职称。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的扫描件。
10
信誉要求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指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企业信誉情况”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信誉声明”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注: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的,不属于重大偏差。
11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响应性评审内容
12
投标价格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
(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
(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13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14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15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16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
17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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