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1标段)(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余水处理药剂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于桥水库清淤试点工程(第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清淤约756万m?。项目需采购有机絮凝剂PAM、无机絮凝剂PAC进行余水处理。详细采购数量见清单。
2.2招标采购范围和采购清单
2.2.1采购范围:
2.2.2采购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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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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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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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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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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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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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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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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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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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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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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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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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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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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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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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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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采购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材料供应。
2.2.3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天津市蓟州区于桥水库。
2.2.4交货日期
交货日期,按下列第(2) 项执行:
(1)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日内一次性交货;
(2)合同签订并生效后,本次采购物资分批次供货,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实际工程进度需求,在买方向卖方发送供货通知后5 日内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4 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等。
3.5 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6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 年6 月27日10时30 分 至2025年7月2日10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4.3.1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申请单位: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申请单位: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 7 月 7 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