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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第二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电梯工程答疑纪要(一)

更新时间:2021-04-09

地区:福建

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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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网上电子招标)漳浦县第二医院整体搬迁项目—电梯工程
答疑纪要(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投标人提问解答如下:
1、问题:A1、安装能力中第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拥有先进的安装工艺或技术的得1分,须提供电梯行业协会出具的体现安装工艺或技术领先行业水平的评审报告。
质疑内容:"电梯行业协会”为地域性机构,其所出具的评审报告不具有权威性,且区域电梯协会涉及的范围有极限性,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建议修改。
答:删除本条款
2.问题:一、商务部分
A1、安装能力中第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拥有先进的安装工艺或技术的得1分,须提供电梯行业协会出具的体现安装工艺或技术领先行业水平的评审报告。
理由:"电梯行业协会”为地域性机构,不具有权威性,其所出具的评审报告也不具有权威性。违反了《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中二(二)7:除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质量测评机构的评奖外,地域性的评奖不作为加分条件
答:删除本条款
3.问题:B5、安全部件:①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且当层门需要人工开锁时配有安全保护技术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缓冲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且具有防水功能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内容:以上条款为某品牌独有,具有倾向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建议修改。
答:B5两项安全部件评分项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5分,当电梯层门开锁出现意外时门锁附有安全保护措施功能的得1.5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缓冲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5分,当底坑积水掩盖缓冲器时,缓冲器能起到防水保护功能的得1.5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问题:招标文件第54页;B5 安全部件: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且当层门需要人工开锁时配有安全保护技术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疑问:该评分条款要求当层门需要人工开锁时配有安全保护技术,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该要求是文字完全相同的技术即《电梯层门人工开锁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专利,还是所有只要电梯开门出现意外移动配有保护系统的技术均属于满足该项评分要求?
另外只是要求人工开锁,由于电梯开锁需要专用钥匙,通常只有电梯专业人员才配备专用钥匙,人工开锁保护技术对乘客保护必要性不大,所有的电梯开门的意外保护系统对乘客和维修人员均有保护意义,更符合使用需求。
若要求的是文字完全相同的技术即《电梯层门人工开锁安全保护装置》的技术专利,则由于专利的唯一性,所以该条款具有唯一性,望贵单位予以明察;
建议该评分条款调整为: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且电梯开门出现意外移动配有保护系统的技术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答:详见问题3回答。
5.问题:B5、安全部件: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且当层门需要人工开锁时配有安全保护技术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缓冲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且具有防水功能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B8、扶梯技术:投标人所投品牌自动扶梯急停开关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得1分;自动扶梯有附加制动器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理由:以上三个条款违反《福建省财政厅文件》闽财购[2016]36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中三、指导性禁止条款(二)2.要求提供指定检测机构、指定检测日期的检测报告。
且此三条条款中要求出具的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为某家电梯品牌独有,具有严重的排他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一章第三条,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之规定,为了保护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竞标项目的公平公正,希贵单位对我司的质疑给予明确的答复。
答:B5安全部件的问题详见问题3回答。
删除B8扶梯技术评分项
6.问题:B7、制造水平: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在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节能降耗,环境监测等方面符合测量管理体系GB/T19022及ISO10012标准要求的得2分(须提供计量体系认证部门出具的计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内容:以上条款与招标文件中B5、体系认证的要求重复,建议修改。
答:与B5要求不重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第53页;B1技术性能及配套功能响应情况;第1条: 1、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满分10分,每负偏离一子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疑问:该评分条款要求"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每一项同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1、因为政府部门颁发技术证明的只有国家专利局,而专利本身是具有唯一性的,所以该条款具有唯一性,望贵单位予以明察;
2、评分条款第B2、B3、B4、B5条已经要求主机系统、控制系统、门机系统、安全部件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检测报告予以评分,本条B1第1条评分条款中的2.6-2.10也是主机系统、门机系统、控制系统、安全部件又要求进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及检测报告进行评分,相同或等同的评分条款进行了重复的得分评审,望贵单位予以明察;
建议该评分条款调整为:1、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满分10分,每负偏离一子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电梯制造商盖章的技术偏离表,否则不得分)。
答:B1技术性能及配套功能响应情况本评分项修改为:
"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共5个子项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2.6满分2分、2.7满分2分、2.8满分3分、2.9满分3分、2.10满分3分),各子项中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将本子项分数扣完为止(须对应各子项功能要求提供政府部门颁发或出具的相关材料,或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问题:二、技术部分
B1、技术性能及配套功能响应情况:1、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满分10分,每负偏离一子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理由:违反了《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中二(二)11、商务、技术指标单项分值差不得超过3分。
答:本评分项修改调整详见问题7回答。
9.问题:招标文件第54页;B6 节能系统: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型号同时获得TUV-VDI4707及ISO25745电梯能效等级证书A级的得2分,只满足一项的得1分(须提供TUV能量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疑问:该评分条款要求垂直电梯型号获得A级能效,由于本项目需求的垂直电梯类型有①有机房医用电梯(学名:有机房病床电梯)、②无机房医用电梯(学名:无机房病床电梯)、③有机房乘客电梯、④无机房乘客电梯。本项目为医院人流量很大的公共区域项目,该评分条款要求的垂直电梯A级能效,为提供病床电梯的A级能效,还是以上四种梯型型号的A级能效都必须提供?
建议提供人流密集的公共区域医院项目要求①有机房医用电梯(学名:有机房病床电梯)、②无机房医用电梯(学名:无机房病床电梯)、③有机房乘客电梯、④无机房乘客电梯四种梯型的A级能效证书,且为了便于专家和使用单位辨识乘客电梯及病床电梯的型号,请要求投标人提供病床电梯的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及官网截图。
因此建议该评分条款调整为: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①有机房医用电梯(学名:有机房病床电梯)、②无机房医用电梯(学名:无机房病床电梯)、③有机房乘客电梯、④无机房乘客电梯四种梯型型号同时获得TUV-VDI4707及ISO25745电梯能效等级证书A级的得2分,只满足一项的得1分(须提供TUV能量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病床电梯整梯型式试验报告及电梯品牌垂直电梯型号信息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答: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型号,即投标厂家本次所投所有垂直电梯型号均需出具TUV-VDI4707及ISO25745电梯能效等级证书A级。
10.问题:B3、控制系统:电梯控制系统软件为电梯制造商原厂编制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等级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理由:"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证书,意味着本条评分为某家电梯制造商独有,违反了《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中三(一)技术要求:"招标内容及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可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商,不可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技术指标应是共性技术指标,不得照搬某一品牌的技术指标作为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是一个范围内的数值,不是一个具体数据,只宜尽可能清楚而准确地规定到各种最低要求的限度。
答:删除本条款
二、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1.P5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B)技术部分评分B1技术性能及配套功能响应情况:
原条款:"1、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满分10分,每负偏离一子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修改为:"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共5个子项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2.6满分2分、2.7满分2分、2.8满分3分、2.9满分3分、2.10满分3分),各子项中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直至将本子项分数扣完为止(须对应各子项功能要求提供政府部门颁发或出具的相关材料,或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删除P5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B)技术部分评分B3控制系统:"电梯控制系统软件为电梯制造商原厂编制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等级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3.P53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B)技术部分评分B5安全部件:
原条款:"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且当层门需要人工开锁时配有安全保护技术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缓冲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且具有防水功能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修改为:"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5分,当电梯层门开锁出现意外时门锁附有安全保护措施功能的得1.5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缓冲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5分,当底坑积水掩盖缓冲器时,缓冲器能起到防水保护功能的得1.5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4.删除P54页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1(B)技术部分评分B8扶梯技术:
"投标人所投品牌自动扶梯急停开关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得1分;自动扶梯有附加制动器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5.招标文件第一章3.投标人资格要求3.3中要求: "投标人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等级A级。(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乘客电梯生产类型、乘客电梯形式、参数应可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需求一览表》对应内容的要求)。”
修改为:"投标人所投电梯的制造商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等别为A级(含消防员电梯),(制造许可明细表中的乘客电梯生产类型、乘客电梯形式、参数应可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设备要求一览表》对应内容的要求)。注:其中许可证书中许可参数为"一”代表技术参数不限,投标人需提供型式试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作为说明材料。”
6.P89页(二)、技术规格要求2.7拖动系统、门机系统要求:"(4)曳引机必须满足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5条的规定要求,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VVVF调速,环保节能型且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需提供所投直梯型号VDI4707能耗认证;”修改为:"(4)曳引机必须满足GB/T10058-2009《电梯技术条件》3.5条的规定要求,采用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VVVF调速,环保节能型且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
7.删除招标文件P90(二)、技术规格要求2.7拖动系统、门机系统要求中:
(6)光幕保护系统采用≥154束红外线密集网,防尘,防水IP等级必须>54,需提供权威证明。(7)门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驱动,VVVF无极调速变频控制驱动系统。
8.删除招标文件P90(二)、技术规格要求2.8控制系统要求中:
(3)投标电梯采用微机控制系统双32位或以上微机控制板,串行通讯传递信号。
9.招标文件.P52页
序号
评分项目
说明
分值
A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所有评分细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发现,不推荐为本次有效投标人或具备中标资格。
A1
安装能力
1:承担本项目安装维保方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含A1、A2)的得2分,B级的得1分。
须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拥有先进的安装工艺或技术的得1分,须提供电梯行业协会出具的体现安装工艺或技术领先行业水平的评审报告。
0-3分
A2
品牌业绩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近3年内(2018-2020年)单项合同台数≧20台)业绩,提供1个得1分,每多提供一个加1分,最高2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2分
A3
资信认证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企业AAA资信、银行AAA资信、省级或省级以上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的得3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3分
A4
高新技术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为省级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3分
A5
体系认证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相应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0-3分
A6
质量诚信
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在近三年2018~2020年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得3分。(须提供质量检验协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0-3分
A7
售后体系
本次投标品牌拥有统一新型物联网维保管理平台,并为维保员工配置现代化维保管理APP得3分。需提供系统介绍与APP界面图,不提供的不得分。
0-3分
B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5分)

B1
技术性能及配套功能响应情况
1、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满分10分,每负偏离一子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11及自动扶梯主要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须提供技术偏离表,无偏离的得2分,偏离的不得分。
0-12分
B2
主机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曳引机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2分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拖动系统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的得2分,曳引机制动响应时间优于国家标准的再得1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B3
控制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控制柜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电梯控制系统软件为电梯制造商原厂编制的得3分。(须提供国家版权局出具的等级证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采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投标电梯采用微机控制板或微机控制系统双32位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2分
B4
门机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门机整机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门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驱动,VVVF无极调速变频控制驱动系统得2分,开关门噪音优于国家标准的再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光幕保护系统采用≥154束红外线密集网的得1分,防尘、防水IP等级>54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具备光幕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专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B5
安全部件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限速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且当层门需要人工开锁时配有安全保护技术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缓冲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且具有防水功能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3分

B6
节能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型号同时获得TUV-VDI4707及ISO25745电梯能效等级证书A级的得2分,只满足一项的得1分(须提供TUV能量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2分
B7
制造水平
投标品牌垂直电梯制造商的客梯速度V≥8m/s的得3分,6m/s≤V<8m/s的得2分,4m/s≤V<6m/s的得1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型式实验报告体现的速度为准,否则不得分)。
0-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在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节能降耗,环境监测等方面符合测量管理体系GB/T19022及ISO10012标准要求的得2分(须提供计量体系认证部门出具的计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2分
B8
扶梯技术
投标人所投品牌自动扶梯急停开关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得1分;自动扶梯有附加制动器的得1分。(须提供国家强制认证证书及政府部门颁发的技术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0-2分

C
报价部分评分(满分25分)
C1
价格部分评分办法(满分25分)
1、该项最高分值和最低分值,最高分25分,最低分0分。
2、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PF=25-│F-Fm│/Fm×100×Q 式中:PF为报价部分得分;
Fm为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F为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Q为投标报价与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折价分;F>Fm 时,Q=0.2;F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0-25分
P
合计
综合得分:P=A+B+C
修改为:
序号
评分项目
说明
分值
A
商务部分评分(满分20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所有评分细项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则不得分。评标过程中对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人,一经发现,不推荐为本次有效投标人或具备中标资格。
A1
安装能力
1:承担本项目安装维保方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含A1、A2)的得2分,B级的得1分。
须提供投标人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2分
A2
品牌业绩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近3年内(2018-2020年)单项合同台数≧20台)业绩,提供1个得1分,每多提供一个加1分,最高3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满分3分
A3
资信认证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企业AAA资信、银行AAA资信、省级或省级以上工商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证书的得3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满分3分
A4
高新技术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为省级或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得3分。(须提供政府部门颁发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满分3分
A5
体系认证

投标人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或者ISO45001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3分,缺1项扣1分,扣完为止。(须提供相应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满分3分
A6
质量诚信
所投电梯设备制造商在近三年2018~2020年获得过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得3分。(须提供质量检验协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满分3分
A7
售后体系
本次投标品牌拥有统一新型物联网维保管理平台,并为维保员工配置现代化维保管理APP得3分。需提供系统介绍与APP界面图,不提供的不得分。
满分3分
B
技术部分评分(满分55分)

B1
技术性能及配套功能响应情况
1、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6--2.10共5个子项响应情况进行对应打分,2.6满分2分、2.7满分2分、2.8满分3分、2.9满分3分、2.10满分3分),各子项中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直至将本子项分数扣完为止(须对应各子项功能要求提供政府部门颁发或出具的相关材料,或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有相应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2、投标人所投货物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2.11及自动扶梯主要技术规格及功能要求须提供技术偏离表,无偏离的得2分,偏离的不得分。
满分15分
B2
主机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曳引机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2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2分
投标人所投电梯的拖动系统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的得2分,曳引机制动响应时间优于国家标准的再得1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B3
控制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控制柜与所投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采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投标电梯采用微机控制板或微机控制系统双32位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2分
B4
门机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门机整机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门机采用永磁同步电机驱动,VVVF无极调速变频控制驱动系统得2分,开关门噪音优于国家标准的再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光幕保护系统采用≥154束红外线密集网的得1分,防尘、防水IP等级>54的得2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具备光幕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专项测试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B5
安全部件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限速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3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采用电梯门锁与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5分,当电梯层门开锁出现意外时门锁附有安全保护措施功能的得1.5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缓冲器与所投的电梯品牌一致的得1.5分,当底坑积水掩盖缓冲器时,缓冲器能起到防水保护功能的得1.5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B6
节能系统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型号同时获得TUV-VDI4707及ISO25745电梯能效等级证书A级的得3分,只满足一项的得1分(须提供TUV能量认证机构出具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B7
制造水平
投标品牌垂直电梯制造商的客梯速度V≥8m/s的得3分,6m/s≤V<8m/s的得2分,4m/s≤V<6m/s的得1分。(须提供电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以型式实验报告体现的速度为准,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投标人所投品牌垂直电梯在产品质量,经营管理,节能降耗,环境监测等方面符合测量管理体系GB/T19022及ISO10012标准要求的得3分(须提供计量体系认证部门出具的计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否则不得分)。
满分3分
C
报价部分评分(满分25分)
C1
价格部分评分办法(满分25分)
1、该项最高分值和最低分值,最高分25分,最低分0分。
2、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为评标基准价,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PF=25-│F-Fm│/Fm×100×Q 式中:PF为报价部分得分;
Fm为评标基准价=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平均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F为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报价;
Q为投标报价与本工程评标基准价的折价分;F>Fm 时,Q=0.2;F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0%时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但参与报价得分的计算。

满分
25分
P
合计
综合得分:P=A+B+C
11..开标时间变更为:2021年4月27日9:00时
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变更为:2021年4月26日17:00:00时

本《答疑纪要》(一)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答疑纪要》(一)与《招标文件》等有抵触之处,以本《答疑纪要》(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招标人:福建龙睿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 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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