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凤镇重庆国家生物产业基地标准厂房二期1号楼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设范围为原厂房1层局部和2-4层,裙楼西翼1-5层,裙楼东翼1-6层,总计建筑面积约为17778平方米,主要为实验室和办公室装修及改造。包含基础装修、实验室内固定台面、办公用机电及消防工程(如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强弱电综合布线等)及实验室工程(如工艺空调、净化空调、送排风、通风橱、特殊消防形式等暖通设备,实验室内设备相关的供电、供水、特殊控制系统等)。不包含实验室内专用实验设备、会议设备、影音设备、家具、窗帘等软装。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4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验收合格批复,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的BIM模型设计(如有)、施工图设计、以及所有的二次深化设计,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配合变更等设计工作;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设计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业主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业主要求提交;负责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主要包括原厂房1层局部和2-4层,裙楼西翼1-5层,裙楼东翼1-6层,总计建筑面积约为17778平方米,主要为实验室和办公室装修及改造。包含基础装修、实验室内固定台面、办公用机电及消防工程(如安防系统、智能化系统、给排水、强弱电综合布线等)及实验室工程(如工艺空调、净化空调、送排风、通风橱、特殊消防形式等暖通设备,实验室内设备相关的供电、供水、特殊控制系统等)。不包含实验室内专用实验设备、会议设备、影音设备、家具、窗帘等软装。
(3)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办理本项目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80日历天,其中其中设计工期5日历天,施工工期7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施工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3.1.2.1业绩时间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指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2.2业绩类型要求:1个设计业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和1个施工业绩(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设计、施工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3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处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1-04-13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1-04-14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4-30 10:0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重庆高新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咨城发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高新大道6号2号楼211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三路满堂红商务大厦7楼 |
联系人: |
何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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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江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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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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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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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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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2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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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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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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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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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