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5-05-23
采购合同编号: 沅财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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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全称):沅陵县人民医院(甲方)
供应商(全称):沅陵湘伟劳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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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编号 :YLXZFCG-2025-012
(3)项目内容:沅陵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74.9万元
大写:壹佰柒拾肆万玖仟元整
(2)具体标的: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整包
| 沅陵县人民医院保洁服务外包
| 1年
| 174.9
| 174.9
|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款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起始日期:2025年6月1日,完成日期:2026年5月31日。总日历天数:365天。
地点:沅陵县人民医院
4.付款:按照上月承保服务费,下月结算的原则进行结算支付,具体操作流程为:每个月5号前,双方结算确定乙方上个月的承保服务费用金额(扣除考核费用);乙方根据双方结算确定的数据开具税务发票;甲方见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R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成交通知书
(4)响应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
(6)磋商文件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7份,双方各执3份,代理机构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5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沅陵县人民医院
9.合同主体
甲 方:沅陵县人民医院 乙 方:沅陵湘伟劳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向黎明 法定代表人: 舒新龙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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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沅陵县支行
帐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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