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5-16
地区:四川
分类: 房屋租赁经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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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2025S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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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汉源县盛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00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5 |
挂牌日期 | 2025-05-16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关于挂牌价格的具体说明 (1)4个标的物挂牌单价为:废钢:1270元/吨,废铁皮:1160元/吨,废铝:9465元/吨,废旧木料:125元/吨。 (2)竞价起始参数设定为挂牌单价的100%,按照上述100%为竞拍底价上浮2%及2%的整数倍进行正向竞价。例:成交价格为102%,则某一标的物最终成交单价为该类标的物单价*102%。 (3)因本次转让标的成交前无法计算出实际总重量,标的最终的重量依据现场实际过磅重量为准,最终成交总额等于双方现场确定的各项废旧物资重量乘以成交单价之和。 以成交价格102%为例,即Σ成交总额=废钢*(废钢单价*102%)+(废铁皮单价*102%)+(废铝*102%)+(废旧木料*102%) 二、本次转让为整体转让,转让资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抵押。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现场按资产现状进行转让,以《资产明细表》进行交付,不影响本次成交及成交价格。 三、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定进行机器设备搬离、运输、清场等工作,同时须接受转让方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挥,确保施工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施工过程中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转让方现场管理规定、出入门管理制度、安全环保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受让方在施工、搬离、清场、运输标的物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破坏、搬离、拆(除)卸标的物以外的任何设施、设备(含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受让方施工、搬离、清场、办证等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1)施工、搬离、清场、运输证件办理等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申报办理,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资产拆除搬离过程中所需通道修复、运输车辆、起重机械、道路协调、人工等均由受让方负责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但作业过程中需接受转让方的工程监督管理,受让方未按要求规范施工的,对施工区域生态及植被造成破坏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拒不恢复的转让方可组织恢复,费用在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除。 (3)施工现场需做好环境卫生等各项工作,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4)受让方自进场施工之日起,须自行做好标的物安全管理工作,如发生管理不善、丢失等相关情况,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受让方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处置受让标的,生产经营所需相关手续自行办理,涉及的相关的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由受让方自行拆除,并承担在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一切责任。 五、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六、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七、转受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手续,受让方应于资产交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的搬迁、运输、清场等工作。 八、本次交易转让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受让方拆除要求: 厂区:拆除我公司所属的房屋建筑上的附着废旧资产(废钢、废铁皮、废铝、废旧木料等), 可使用机具或人工拆除,不可采用爆破方式拆除;拆除后的建渣就地推平,受让方必须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拆除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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