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八里湖新区应急工程体系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确认并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JJS2025-032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8450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8450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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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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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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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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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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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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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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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5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中服务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其他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07日00:00至2025年04月11日00:00(北京时间)。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方式:网上确认和下载磋商文件。(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1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投标单位”(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的,视为未获取磋商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磋商活动;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磋商现场,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具体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未签到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环节。具体注意事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各供应商需保持在线进行远程线上报价,规定时间内未完成二次报价的,视为退出磋商。
3.本项目已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戒毒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者除外)。
4.本项目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九江市八里湖新区综治信访和应急保障中心
地 址:九江市濂溪区前进西路前进新村
联系方式:0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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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江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九江市长虹大道32号(九楼招标代理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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