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582-QWEZ-G2025-0001二、项目名称:智能探头等智慧城管系统服务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张家港市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MA20X4FP1F | 张家港市杨舍镇沙洲湖科创园华昌路10号G4幢第三层 | 86.8(均分制) | 888012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智能探头等智慧城管系统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自项目服务期确认开始起36个月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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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志刚、刘洪华、秦晓君、苏毕科、陈云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费用收取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内1.5%、100~500万元内1.1%、500~1000万元内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叁仟元以叁仟元计算。也即13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锦丰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南中心河路
联系人:刘洪华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安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广场)Z912
联系人:殷志恒
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志恒
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
十、附件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