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20
地区:重庆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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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
项目编号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661 | 租赁底价 | 0.006 万元/平方米/月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03-20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5-04-02 |
标的所在地区 | 重庆市>市辖区>南岸区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标的名称 | |||||
坐落 | 重庆市南岸区开城大道516号 | 楼盘名称 | - | ||
租赁底价 | 0.006 万元/平方米/月 | 租赁期限(年) | 餐饮业态5年,非餐饮业态3年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免租期 | 餐饮业态免租5个月,非餐饮业态免租3个月 | ||
租金递增方式 | 从第3年起每年递增2% | 招租用途 | 以下任选其一:1、面包烘培店。(可经营范围为糕点、面包、蛋糕、点心。禁止现场烘培。)2、土特产、农林特产店。(可经营范围为特定区域、品质优异的农林产品或加工产品、矿物产品、纺织品、工艺品等。)3、精品店。(可经营范围为非饮品食品类商品,服装鞋帽、箱包、饰品、工艺品、化妆品、旅游纪念、文创制品等。)4、卤制品店。(可经营范围为预包装类卤制品及散装卤制品,禁止现场原材料加工)5、药店。(可经营范围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销售等)6、餐饮(不具备排油烟条件,可经营范围为咖啡、茶饮、果汁、乳制品、新鲜水果 | ||
产权证号 | - | ||||
楼层 | 出站换乘层 | 结构 | - | ||
房屋证载用途 | - | 招租面积(㎡) | 53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招租方自签订合同并已全额收取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后,预计将于2025年6月末项目完工后以届时现状移交标的。(具体交付时间以招租方通知为准)。 | ||
是否存在租赁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报告编号:J/SVPS-CD/2024/PV/19/AZ/WZ-1)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2025-03-03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招租价格含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系统供冷供热费用以及新风系统使用费,承租方无需另行缴纳。 2.本次招租旅服用房所在楼层为249m标高出站换乘层,楼栋主体已完工,招租方预计将于2025年6月末完工交付。 3.据估价报告载:至2025年3月3日,估价对象主体已完工,预计 2025 年 6月竣工交付,本次评估估价对象为完工后的的租金市场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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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踏勘联系人 | 周虹 | 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52 |
招租方名称 |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行为批准机构 | 重庆铁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在提出承租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点击登录后可查阅/help/)两种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应交易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2、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招租底价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互联网竞价方式(多次报价)确定承租方。 3、为保护招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招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招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招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租赁合同及公告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下,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重庆联交所出具交易凭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重庆联交所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承租申请时,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并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5、意向承租方需详细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1)标的为铁路划拨用地建设的旅客服务用房;(2)标的现期建设情况;(3)标的设计交付条件与实际交付条件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届时现场实际交付为准;(4)标的周边环境、配套等情况;(5)标的具体给排水条件、排油烟条件、用电、网络等工程条件及附属构造,以实际交付为准,请提前现场踏勘;(6)本标的位于重庆东站特殊消防范畴,承租人若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对橱窗等非承重结构进行改造,需取得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同意;(7)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等;(8)本项目招租面积系根据设计图纸取得,楼栋尚未完工交付,可能与实际面积不符等)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后决定是否承租,并按照国家规定和租赁合同及公告的相关约定使用。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若需实地踏勘,可联系招租方衔接相关事宜(至少提前一天)。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的充分了解与认可,成功承租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等为由放弃承租、拒签租赁合同或拒付履约保证金和租金。 6、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首期租金(即合同第一年的3个月租金,不考虑免租期)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并将履约保证金(即合同第一年的3个月租金,不考虑免租期)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剩余租金由招租方与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承租方须同意重庆联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2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划至招租方指定账户。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租金的,除扣除交易保证金外,招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和终结交易,并将标的另行出租。合同期满,若承租方全部履行租赁合同项下义务且无其他违约行为,承租方递交退租申请,交还承租物业并经招租方验收合格,结清应交租金、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以及完成其以承租房屋为注册地址的公司、分支机构(包括各类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或地址变更手续后,招租方在30日内无息退还承租方支付的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承租方违约或造成招租方损失,招租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7、 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招租方负责,移交后标的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有线电视、分摊的公共费用、清洁清运、车辆场地使用、装修、设备维护、维修整改、社会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费、防火安全、门前三包、保卫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需招租方名义缴纳的以招租方名义缴纳)。 8、除第7条所述费用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由招租方、承租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各自承担,重庆联交所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收费标准详见资产交易(资产出租)项目收费办法点击登录后可查阅/News2017/Content?id=30233。 9、 本项目招租面积系根据设计图纸取得,楼栋尚未完工交付,可能与实际面积不符,最终标的面积以现状交付为准,不因面积不符而影响成交结果。 10. 备查资料:房屋租赁合同、估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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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1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终止挂牌.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陆盼盼 | 联系电话 | 02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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