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EP-SZQT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市中医医院光伏非机动车棚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招标人为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宿州市中医医院院内 。
2.2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约400?O的光伏设施及车棚(其中光伏车棚约200?O),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合格标准 。
2.7投标限价:359642.69元。
2.8其 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同时提供开标日期之前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追溯,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无中标变更后且原项目尚未竣工项目(提供企业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 他:本项目所需充电桩设备由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自行对接引入社会化充电桩公司安装,验收合格后交付招标人使用,未提供承诺的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符合资格要求者并有意参加投标,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含有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邮箱号)发送至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并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98)告知,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日09时00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通过邮箱上传投标文件。
6.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宿州市??桥区银河一路530号
|
0557-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7.在线异议及投诉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文件存在异议,可通过邮箱发起在线异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如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通过邮箱或纸质版发起投诉,行政监督部门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徽省宿州市中医医院
地 址:宿州市??桥区萧国路859号
联 系 人:彭科长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3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弘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桥区恒大御景湾北门外往东100米商铺弘诚咨询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98
电 子 邮 件: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