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四川省互联网总医院广安分院开发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ACG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四、商务要求”(四)付款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软件平台搭建完成,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
②终验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
③剩余的10%在免费1年运维期满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
更正为:①合同签订后,软件平台搭建完成,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
②终验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5%;
③剩余的10%在免费1年运维期满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
本次更正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 ,开评标时间不作调整,给各位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采购人:广安广投大数据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广安分所
日期:2025年2月28日
本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自行负责,广安市公共资源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