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标段)监理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任行审投资批[2023]1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标段)监理;(2)项目建设单位: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项目实施地点:任泽区辛店镇政府南侧;(4)建设内容: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3000m³污水处理厂,铺设污水管网约250千米,污水管道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道路恢复、便道恢复等;(5)监理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监理;(6)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7)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修阶段完毕止;(8)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20 00:00:00至2024-12-26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采进宝河北专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1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本项目施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任泽区辛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标段)监理 | 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 2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安泰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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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北大街28号中恒大厦北楼23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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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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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穆壮 | 联系人: | 吴玮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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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319-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0311-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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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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