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银通广场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薛园新村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
招标项目编号:AHXC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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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1月21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昌盛翔合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灵璧县灵城宏泰明城C区门面0108室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固定费率0.85 %)
质量:合格
工期:银通广场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190日历天、薛园新村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40日历天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谷路396号凤凰城酒店2号楼四层、五层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固定费率0.86 %)
质量:合格
工期:银通广场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190日历天、薛园新村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40日历天
第三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峙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559号建委大厦
其他类型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固定费率0.9 %)
质量:合格
工期:银通广场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190日历天、薛园新村等四个主城区新能源便民共享充电站项目(EPC)(监理)40日历天
公示期: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B幢16楼,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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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采购)人名称:宿州市银河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通济路22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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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安厦时代广场B幢16楼
联系方式: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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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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