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2024年评估机构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内容及规模:为河北省分行及全省12家二级分行信贷业务、资产保全业务提供押品价值评估的服务。本项目分为十三个标段,其中第一、四、九标段均中标5家;第二、三、五、六、十、十三标段均中标4家;第七、八、十一、十二标段均中标3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13个标段。一标段:石家庄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二标段:唐山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三标段:秦皇岛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四标段:邯郸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五标段:邢台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六标段:保定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七标段:张家口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八标段:承德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九标段:廊坊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十标段:沧州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十一标段:衡水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十二标段:河北雄安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十三标段:河北省资产评估机构。本项目按标段顺序进行开标,允许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3.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3.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3.2.6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3.2.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3.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4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3.4.1第1标段至第12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土地估价备案证明或评估执业资质和房地产估价备案证明或评估执业资质;第13标段,投标人应具备资产评估备案证明或评估执业资质。
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备案证明或其他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证明。
3.4.2自202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提供一份与合作机构在对应标段的资产类型【第1标段至第12标段:房地产或土地;第13标段:资产类(标的物为除房地产、土地外的其他资产;房地产、土地作为不良资产进行评估时视为资产类)】业绩。
合作机构应为银行业市级分行及以上或其他金融机构或公检法机关(与公检法机关合作可仅提供评估报告扫描件做为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时间以出具评估报告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包括:合同(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有效期、双方签章的关键页)及对应合同评估报告的扫描件。
3.4.3房地产、土地评估机构:须有3名(含)以上房地产估价师和有3名(含)以上土地估价师,如评估师同时拥有上述两项资格可分别重复计数;资产评估机构:须有3名(含)以上专职资产评估师。需提供估价师相应评估资格证书。
3.4.4本次招标不接受评估机构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0日上午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7日下午17时00分,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须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申请注册(已在邮银易采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无需重复注册,具体注册及操作事宜可电话咨询400-6158-711),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择本项目(标段)点击“立即参与”(本次招标需办理CF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证书),办理有一定周期,请投标人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具体注册及办理、下载事宜可电话咨询400-880-9888)】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标段),点击“购买文件”,上传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完整公章的下述PDF格式资料经审核通过并缴费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书)即可)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注:授权委托书须写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号、委托事项(须包含投标报名相关事宜)。
3)关联单位情况表(原件,格式详见附表1)。
4)备案证明或其他与评估对象相适应的资质证明(扫描件)。
5)业绩(扫描件)。
6)估价师相应评估资格证书(扫描件)。
注:潜在投标人上传报名资料后须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45,未联系或逾期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的后果自负)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对公账户将报名费缴纳至招标代理机构账户(账户信息后附),并在邮银易采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可详见邮银易采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咨询电话400-6158-711)。只有在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定县支行
帐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1
注:供应商需通过公司对公账户缴费报名费不接受个人转账,转账信息写明项目名称及转账用途。
4.4其他说明:
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2)投标人须根据标段(如有)进行报名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投标段选择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0日9: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ms/default/webfile/index.html)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状态显示为“上传成功”)。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资料等均采用数据电子文件。若投标人在使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58-711。
5.2逾期递交(上传)或未上传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所投对应项目(或标段)的电子投标文件,邮银易采平台将予以拒收。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系统的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项目(标段)的开标,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1、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上传。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网站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标段)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须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CA证书,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则推迟该项目(标段)的解密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邮银易采平台使用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6158-711。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567号嘉和广场1号楼
联 系 人:彭老师
电 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鹿泉区科瀛智创谷25号楼
联 系 人:秦汝
电 话:031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45
传 真:/
邮 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附表1: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