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工程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中海油(舟山)能源物流有限公司在舟山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老塘山一期码头、望海湾、马目、岑港等区域)需开展码头装卸船作业服务、设备和油套管装卸服务、油套管拆捆及打捆作业服务、泥浆、固井及其他桶装材料装卸作业服务、乙方需针对上述服务需求提供7×24小时的作业支持服务。主备协议授标原则:当有效投标人不少于4家时,本项目签订一主一备协议,选择排名前二的投标人按照排名顺序分别授标。主协议执行金额不低于备协议执行金额。当有效投标人少于4家时,本项目只签订主合同,选择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授标。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FW-GK-7934/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20日
主要技术规格
详见第五章任务大纲技术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在每个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每个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且甲方有相应需求,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以此类推。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乙方向甲方在舟山本岛地区(包括但不限于老塘山一期码头、望海湾、马目、岑港等区域)进行的装卸、打捆、拆捆、备料等作业提供物流作业服务,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码头装卸船作业服务;设备、油套管及钻具装卸服务;油套管拆捆及打捆作业服务;桶装材料装卸及备料作业服务;泥浆、固井材料打包作业服务;甲方库房备料、物资整理及装卸作业服务;泥浆站倒料配浆作业服务;海返套管拆装护丝帽作业服务;油套管倒运整理摆放作业服务。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信息公开):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2个合同的装卸服务验收业绩,且满足合同签订累计金额不低于300万人民币的要求,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合同复印件 和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合同名称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1月20日 至 2024年12月04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1)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门户首页>下载专区)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相关操作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门户首页>下载专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 (2)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IP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IP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 出现不同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MAC地址”内容任何一项一致的,将直接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于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
联系方式
相关附件下载
-综合评分法.pdf(点击查看) 
供应商须知(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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