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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废旧号牌一批公开拍卖公告

更新时间:2024-10-23

地区:广东

分类: 页面UI设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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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受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广东国富拍卖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路径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按现状以网络拍卖方式公开拍卖:机动车废旧号牌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方式:网络拍卖,最高有效报价者竞得。
二、竞价地点: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实施网络拍卖,不要求统一地点竞价。竞买人须于签到时间开始后至竞价结束前,登录交易系统签到,并领取随机竞买号码后,方可进行竞买报价。报价须使用数字证书进行验证。
三、签到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9时30分。
四、竞价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日(星期五)上午10时00分。
五、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序号
拍卖标的
起拍价(元)
保证金(元)
竞价幅度(元)
是否有保留价
1
机动车废旧号牌一批
345814
70000
5000

六、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交易系统网上报名。
2、申请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上午12时00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截止时间,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资料。提交报名资料后方可视为完成报名。
3、有意参加拍卖的申请人请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index)注册账号,登录交易系统(登录路径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jyxt点击"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报名需将数字证书绑定至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帐号,并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注册帐号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fwzn/detail?id=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82)
办理数字证书指引路径:
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查看"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办理指引”(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fwzn/detail?id=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8)
4、报名所需资料
申请人须在交易系统报名页面的附件栏目上传以下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扫描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5、报名确认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广东国富拍卖有限公司可对报名资料进行受理并通过交易系统将报名申请受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报名申请受理通过后,申请人方可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
七、竞买保证金缴纳
1、申请人可通过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缴纳保证金”栏目选择普通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担保(自然人参拍暂不可用)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需通过数字证书密钥进行验证操作。
2、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下午16时00分申请人须按照本公告规定和缴纳保证金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竞买保证金缴纳。申请人参拍多个标的的,须对应每个参拍标的逐个缴纳。
3、申请人选择通过普通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须在交易系统获取缴纳保证金通知书,并以对公账号转账方式(自然人参与竞拍,请以本人银行账户进行转账)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足额汇入对应的缴纳保证金收款账号。
4、申请人选择通过电子保函担保方式缴纳保证金的(具体办理方法请参照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电子保函的出具时间视同于保证金缴纳时间。电子保函有效期限到期后自动失效,若在有效期间内办理注销的,则在注销之日起失效。
5、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路径: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交易类型” 查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综合交易系统部分)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fwzn/detail?id=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22)
6、申请人以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到账信息为准,以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的以保函开具信息为准,交易系统自动识别竞买保证金缴纳情况。
7、保证金有效缴纳后,申请人方可成为竞买人,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没有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在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未能有效缴纳,将不具有参加拍卖会的资格。保证金缴纳情况由申请人登录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拍卖人及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均无法获悉。
八、成交确认书的签署
1、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携带以下资料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如买受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的,则视为违约,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签署所需资料:
自然人:(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如需委托,还需提交委托书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原件备查。
企业法人:(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4)如需委托的,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扫复印件。以上原件备查。
九、竞价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拍卖,每项拍卖标的初设的竞价周期为15分钟,初设的延时周期为3分钟。竞买人须按拍卖人在交易系统设置的出价规则报价。在初设的竞价周期最后3分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延时周期。延时周期内,有竞买人报价的,该项标的拍卖进入下一个延时周期。任一周期倒计时结束时产生的最高报价且不低于保留价的,即为该项标的成交价,最高报价竞买人即成为拍卖标的的买受人。竞价周期内未产生有效报价的,该项标的流拍。
2、本公告中所提及的时间,均以交易系统提供的时间为准。
3、在竞价过程中,竞买人需按规定的加价幅度报价,若自行报价,请仔细核对报价金额。若出现报价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报价一经提交,经交易系统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项目设置时间周期内报价,报价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4、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的不稳定情况,不排除在线竞拍出现无法正常进行的各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字证书损坏、时间不同步、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系统被恶意攻击、停电等)而造成无法签到、无法报价、页面无刷新、竞拍暂停等,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代表已认知及认同网络拍卖所带来的有关风险,拍卖人及交易平台不承担基于上述情况或由于竞买人误操作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于本项目无需统一地点进行竞价,若竞买人自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竞价,由此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波动、设备故障等)和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5、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数字证书及账号密码,无论竞买人的网上报价行为由谁操作,报价行为均由竞买人负责;数字证书持有人在交易系统中所有活动及操作,均被交易系统自动记录,视为真实或经合法授权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由其自行承担竞买行为所引起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出现中止或终止拍卖会的情形时,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网上竞价活动。
7、为了保障网络拍卖的顺利进行,竞买人应提前主动熟悉交易系统和网上操作流程。竞买人可于拍卖前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系统”(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jyxt)"中山市综合交易模拟竞价大厅”,体验模拟竞价。
8、网上操作流程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门户网站—服务指南”(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42000/fwzn)或公告附件下载《综合交易网络拍卖用户手册(竞买人)V3.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9、在操作过程中如遇到任何问题请咨询拍卖人:广东国富拍卖有限公司,咨询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682(联系人:黄小姐)。
十、拍卖标的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将废旧机动车号牌统一销毁,不得在未经销毁前流入市场,杜绝非法使用废旧机动车号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后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拍卖人对拍卖的标的按现状整体拍卖,拍卖人及委托人均不对拍卖标的瑕疵承担责任。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对拍卖标的整体性、质量性、使用性作承诺保证。拍卖标的之图片、数量、品种、尺寸、品牌、规格、品质、真伪仅供参考,其数量、品种、尺寸、品牌、规格、品质、真伪与实物不符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
3、拍卖人提供的有关资料仅供参考,其实际状况以现场看样展示及相关部门的核定为准,如办理移交到买受人名下后出现差异的,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评估费等均不变,拍卖人、买受人互不追究对方责任。竞买人(买受人)须自行对标的进行调查了解并作出判断,拍卖成交后风险责任由买受人自负。
4、拍卖成交的,在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评估费后,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移交日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存放于中山西区翠景驾驶人理论考场(中山市西区翠景道)的仓库里【具体按委托人指定为准】。
5、《拍卖标的物清单》仅供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标的移交时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交接依据。竞买人(买受人)须现场查看标的及相关资料并自行评估标的价值,一旦参与竞买即视认可该标的物现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保证移交的标的物质量,买受人不得以未踏勘现场、无法避免的客观原因造成的瑕疵等理由,对标的提出异议或拒收、向委托人或拍卖人主张赔偿责任。
6、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及评估费后,由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现貌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需提前与委托人预约,并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关所需事项)。
7、买受人自缴清全部价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自行将拍卖标的全部搬运完毕,搬运所涉及的手续和相关的税费金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否则,可能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可能新增的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8、买受人提取标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范,买受人提取标的过程中导致自身或者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委托人、拍卖人无关,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委托人提供必要的协助。
9、买受人搬运标的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文明生产规范。买受人自行承担搬运、运输期间的安全责任,概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
10、买受人取得拍卖标的后,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11、拍卖人已向竞买人充分告知竞买标的应承担的全部成本,成交后买受人须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款项:
(1)拍卖成交价款;(2)拍卖标的移交所产生的搬运、运输、保管费、出仓等一切相关费用;(3)拍卖佣金(成交价5%)、评估费(人民币2400元)(上述分项费用及费用总额以实际产生为准);(4)其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一切税、费。以上相关费用需在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
12、拍卖成交三个工作日内,买受人与拍卖人一同到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按约定期限缴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在期限内未能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未能缴清成交价款或反悔的,即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委托人处置),买受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3、违约责任:
(1)买受人逾期向委托人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的标准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超过10日的,委托人有权取消买受人的成交资格及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将标的另行拍卖,委托人有权没收买受人的保证金,并要求买受人赔偿委托人再次拍卖的成本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差价损失。
(2)买受人逾期向拍卖人支付佣金的,每逾期一日需按拍卖佣金万分之五的标准向拍卖人支付违约金。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标的拍卖成交后,因买受人自己的原因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瑕疵产生错误认识和了解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无论委托人是否明示,拍卖人及委托人不因拍卖标的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所缴纳的成交价款不因(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存在瑕疵等原因而退还。拍卖人已充分告知竞买人有关拍卖标的的相关详情,竞买人应审慎考虑并自行决定自己的竞买行为,拍卖一经成交确认具有法律效力,买受人自愿承担投资风险产生的一切损失和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
2、拍卖标的存在较多瑕疵及买受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拍卖标的可能发生损毁或可能存在不完整的情形。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保证对影响拍卖标的价值的因素已向竞买人作出必要的说明,拍卖人及委托人也不保证拍卖标的不具有其它未说明的瑕疵。相对于拍卖标的的介绍(包括:文字、图表、新闻载体等),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仅进行一般性观察,所提供的有关拍卖标的资料、图片以及拍卖人、工作人员对拍卖标的的口头说明仅供参考,不具任何法律效力,不构成拍卖人及委托人对拍卖标的的任何瑕疵承担责任。
3、如受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拍卖终止或延期,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保证金的退回
1、买受人保证金:拍卖成交的,待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全部款项,并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取完所有标的物且办完相关移交手续后,由拍卖人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
2、竞买人保证金:未成交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拍卖人于拍卖结束后在交易系统提交退保申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原路退回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
十三、拍卖成交价款收取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于拍卖前缴纳的保证金不可用于抵扣成交价款、拍卖佣金、评估费等款项。买受人须于收到《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买受人以转账的方式直接支付给委托人开具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电子)》中指定的中山市非税转账相应账户。委托人另有规定的,按委托人规定办理。
十四、拍卖佣金收取
拍卖成交的,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按照拍卖成交价5%支付给拍卖人,买受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佣金收款账户:开户名称:广东国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区支行,账号:8002 0000 0046 46224
十五、本次拍卖信息于2024年10月23日刊登在《中山日报》(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44-0126)。
十六、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0月30日。
十七、咨询电话、地址:
广东国富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898、076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吴先生)
拍卖公司地址:中山市港口大道21号怡方都汇大厦2座1910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D区。

广东国富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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