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奇台县城乡道路改造更新项目已由奇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奇发改项目〔2024〕164号和奇发改项目〔2024〕204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奇台县县域内
2.1.2建设规模:改造天山东部物流园内部东一南路(准东路-规划路),道路长度1100米、红线宽30米,对23米机动车道进行罩面处理,桥梁两侧新增挡土墙及混凝土护坡,安装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建设。改造天山东部物流园内靖宁东路(迎宾路-规划路),道路长度778.66米,红线宽36米,对23米机动车道进行罩面处理,铺设给水管线、安装交通标志等附属设施建设。改建天山路(文昌街-健康路),道路长度1098.821米、道路红线宽24/29米,对现状13米主车道进行罩面处理,其中将408米人行道改建为人非混行车道(2*3米非机动+满铺人行道)。改建幸福路(旱码头街-健康路),道路长度382.58米、红线宽28米,将现状9米主车道扩宽至14米,改建2*2.5米人行道,改造交通工程、地下管廊工程、排水管线工程、路面排水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改建西关街(团结路-迎宾北路),道路长度908.538米、道路红线宽29米,对15米主车道进行罩面处理,修补2*4米人行道,改造交通工程、给水管线工程等附属设施建设。新建安居一巷(健康路-新建二巷)道路,道路长度284.852米、红线宽11米,断面为7米行车道+2*2米人行道,建设行车道、人行道、路面排水工程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新建二巷(安居一巷-天山北路)道路,道路长度235米、红线宽11米,断面为7米行车道+2*2米人行道,建设行车道、人行道、排水管线工程、路面排水及配套附属设施。改建八家户路(团结路-迎宾路),道路长度1059.616米,道路红线宽30米,两侧各新建3.5米非机动车+2米人行道及配套附属设施。奇台县城区停车场+道路拓宽+福州中学门口生态恢复,包括对福州中学北侧新建停车场;改建东风路(八家户路-麦乡街),道路长度498米,东侧新建5米非机动车道+2米绿化带+3.7米人行道;改建八家户路(福州中学段),道路长度176米,对两侧主车道进行2.5米加宽,两侧新建1.5米绿化带+3.5米非机动车道及配套附属;对东风路与八家户路东南角福州中学北侧进行生态恢复。奇台县城市桥梁维护改造工程,包括对卡拉麦里东街1-26米中桥、健康东街1-40米中桥等17处桥梁的桥面系、伸缩缝、护栏、桥头护坡等设施进行维修、养护、提升改造。对奇台县城区古城北街双语幼儿园门前(犁铧尖)公厕、解放西街阳光丽景小区对面公厕等28个公共厕所进行新建及改造。对奇台县城支五路与旱码头街交叉口、天西北路与支四路交叉口等20处交叉口进行交通信号灯改造及配套相应标线及设施。
2.1.3总投资额:7798.65万元(本项目控制价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元)
2.1.4总承包计划工期:364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11月0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31日;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日历日)(完成施工图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6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现行行业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和技术规范书的约定。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7其他:本次招标控制价:工程总承包最高限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元,其中工程设计费:95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6元;其中暂列金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元;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费用由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列金额等组成。
2.2招标范围: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2.2.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蓝图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及相关费用。施工图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图预算须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2.2.2施工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
2.2.3工程管理包括: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的相关手续配合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2.4采购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需本单位注册;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任何职务,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所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若施工负责人符合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总承包项目经理。
3.4 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3.4.1施工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3.4.2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需提供)。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3.5.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经理。
3.5.2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施工负责人。
3.5.3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已完成类似工程设计业绩至少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设计负责人。
3.6 财务要求: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2023年1月1日之后新设立企业,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不满一年的需提供财务报表。
3.7 其他人员要求:
(1)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专职安全员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①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应提供近6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退休证明。
②施工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均在本单位任职且未在其他项目中任何岗位兼职。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投标的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递交申请文件等相关事项。
③联合体成员中施工或设计单位若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工程建设云上报送通过。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⑤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9 信誉要求:
3.9.1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3.9.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裁判文书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0 其他要求:
3.10.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10.2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3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有效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未附承诺书的企业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01日11:00时至2024年10月21日13:30时(北京时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jggzy/)交易市场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4投标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开户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中山路支行
开户行行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05
账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268-000629
4.4.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开始至结束时间(2024年10月01日11:00时至2024年10月21日13:30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4.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由投标企业自主选择。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缴纳并到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电子保函形式缴纳。
4.4.2.1银行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并在缴纳凭证上注明用途、标段名称(可缩写)或编号。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后选择投标的项目,按照系统生成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
(2)投标单位可登录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缴纳操作手册》,了解保证金缴纳方法;
(3)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缴纳至所投标项目对应的虚拟子账号;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限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无效;
(5)开标前,投标人须将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果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6)银行转账: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标段编号,以确保保证金按时退回,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4.2.2电子保函:工程建设类项目必须使用单位基本户办理电子保函。
(1)投标企业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jggzy/)选择交易主体登录后选择投标的项目,进入电子保函平台申请线上办理投保手续,注意区分项目类型,并确认投标有效期;
(2)投保人可通过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查看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了解电子保函办理方法;
(3)办理电子保函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完成。投标人需自行评估异地、跨行、公休日等因素造成的保函办理延迟风险;
(4)开标前,投保人必须下载加密保单作为保证金缴纳凭证放入投标文件中并加盖公章(如是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公章)。
4.4.2.3咨询电话:
银行电子保函:9553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70
工保科技(浙江)有限公司:400-800-5100
河北筑正科技有限公司:400-183-1833
5.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1日13:30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电子招投标相关要求
9.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投标系统,电子招投标请潜在投标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jggzy/)进行企业注册入库,审核通过后(请潜在投标人自行查询审核状态,及时联系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在线申请、网上缴纳保证金、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2电子招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拥有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签章及投标,目前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支持建设工程信息网CA锁(新疆通用版、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办理的CA锁)、新疆CA,请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CA公司(翔晟公司联系人:梁女士,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78;新疆CA中心客服099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如需人工服务,可对语音助手说"转人工”)查询或更换。
9.3本次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在2024年10月21日13:30时前自行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cjggzy/)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9.4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潜在投标人请访问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2411&ZtbSoftTyp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ive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签章、生成电子投标文件。
9.5潜在投标人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后使用CA锁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9.6对电子招投标流程不熟悉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及时与后附技术支持公司联系,以免无法完成线上招投标流程。
9.7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V1.3.docx。
9.8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基本信息库入库操作手册V1.4.docx。
10.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网上开标相关要求
10.1 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下载: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10.2 参与"不见面”开标的各投标人,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好的电脑端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电脑需连接音响设备),认真耐心等待指令并及时操作,并保持手机畅通;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3开标程序:①登录虚拟开标大厅(登录网址:http://122.112.246.3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点击"登录”,在左侧选择"投标人”身份,插入CA锁登录,登录后选择当天所投项目并进入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开标时间已到,招标代理机构公布缴纳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注:对于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并说明原因,退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无需参加后续流程。 ③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成功的单位的图标变为绿色开锁图标;解密时间已到,尚有投标人未解密完成,招标代理可以延迟解密时间,所有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可以继续解密; ④投标文件全部解密完成后,进行批量导入文件。 ⑤批量文件导入成功,开始唱标,唱标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投标保证金等内容⑥唱标人公布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对话框中进行唱标内容确认,唱标人、记录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⑧开标结束。 注:开标异议提出方式: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语音或文字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当场作出答复。
10.4 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可自行在网上缴纳场地设施使用费,具体详见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场地费缴纳操作手册。下载地址: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政务公开—下载中心: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场地费缴纳-投标单位。
1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0994-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奇台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消防技术服务中心)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奇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奇台县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奇台县 地 址:奇台县团结南路4198号1区88幢
右侧一楼门面房
邮 编:831800 邮 编:831800
联 系 人:包女士 联 系 人:刘先生、符女士
电 话:0994-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 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18、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