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9-09
地区:广东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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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441301-2024-0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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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广州市惠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2.39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15 |
挂牌日期 | 2024-09-0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公开招租物业标的为惠州市人民政府位于广州市东山区环市中路317号、317-1号一楼1处物业。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竞得者应在每月15日前交清当月租金。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两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四、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五、交易保证金约定:(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六、竞价保证金退回项目网上成交后,请竞得候选人先等待3个工作日,3个工作日为公示日(以网上成交日起计),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结束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办理成交手续。然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身份证明与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出租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通知竞租人领取租赁合同原件,竞租人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租赁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未办理成交手续或未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竞价失败的,竞价保证金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七、标的照片请点击"实物图”查看,合同范本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八、广州市惠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林先生、吴小姐 020-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附表:序号标的名称面积(平方米)月租金底价(元)拟出租期限(年)竞价保证金(元)竞价增幅(元/次)备注1广州市东山区环市中路317号、317-1号一楼295.48 23,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6300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第三年起,每年递增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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