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保安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13-00853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保安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保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保安季度结算,期限1年,如第2年人数和费用无变化可以延续1-2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辽宁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供应商需具备沈阳市保安服务备案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1日 至2020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明珠路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须具备辽宁省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外省供应商需具备沈阳市保安服务备案证明。(注:领取文件有效期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文件,请供应商于即日起至北京时间2020年10月 28日16:00前将材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报名,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采购代理机构接受材料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因供应商材料不合格而错过获取文件期限的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第八十三中学
地址: 沈阳市 沈北新区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室
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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