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
您还没有登录,请先登录后再做操作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电话:400-168-7682

微信:13051250283

QQ:1324893003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
APP下载

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精选项目 > 精选项目详情

巴中广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

更新时间:2020-09-26

地区:四川

分类:

点击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更多招标信息
更多优质服务可查看服务列表

每日更新10000条最新招标信息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8-7682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G32019S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转让方名称 巴中源丰发展有限公司
转让方类别 法人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巴中市巴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转让比例 100 挂牌价格 17571.27
挂牌期间 30 挂牌日期 2019-11-01 00:00:00
是否自动延期 选择的竞价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管理层是否有收购意向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重要信息披露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标的名称:
项目编码:G32019SC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挂牌价格(万元):17571.27
价格说明——
首次挂牌公告期:30个工作日首次挂牌起始日期:2019-11-01
是否捆绑债权转让:挂牌截止日期:2020-10-13
是否联合转让:是否控股权转让: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是否涉及优先权:不涉及
补充披露信息
时间披露内容
2019-11-29 11:23:07一、津桥湖E-05-06D地块已于2019年11月8日通过省农发行的贷审会,于2019年11月19日拿到省农发行同意置换的批复,目前正在走置换流程,完成置换后,立即办理到标的企业名下。
二、根据巴中市巴州区十九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会、中共巴中市巴州区委常委会五届第99次会议决定,会议同意启动实施D-02-08号地块道路和D-01-37号地块道路建设,由区土储中心作为业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道路建设资金来源在2018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中解决。目前此项目已获得立项批复。
一、转让方承诺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其他事项
1.本网站项目信息同步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展示;
2.本网站披露的与竞价相关的"最小加价幅度”、"保留价”等参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权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巴中广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简介1、巴中广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6月17日,由巴中源丰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组建,工商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MA67U2E10B,公司注册地为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街农馨小区二幢1层1号,法定代表人陈勇,注册资本为17500万元,2019年6月24日,源丰公司向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了《关于公开处置巴州区回风·津桥湖片区E-05-06号地块的请示》(巴源司〔2019〕24号),2019年7月4日,巴中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关于源丰公司公开处置巴州区回风·津桥湖片区E-05-06号地块的批复》。 2、该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拟转让产(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100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成立时间2019-06-17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池街农馨小区二幢1层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公益设施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旧城改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75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勇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MA67U2E10B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职工人数业务无法提供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巴中源丰发展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指标

(万元)
2019年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17551.88业务无法提供17551.88
审计机构四川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备注公司成立时间短,无年度审计报告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单位:万元)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2019-11-01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万元)
年报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业务无法提供
备注公司成立时间短,无财务报表
资产评估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估值机构)四川中意资产评估事务所
评估基准日2019-08-31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巴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核准(备案)日期2019-10-30
评估报告文号川中意评报字(2019)第3021号
资产评估结果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万元)17551.8817571.27
长期投资(万元)————
固定资产(万元)————
无形资产(万元)————
其中:土地使用权(万元)————
其他资产(万元)————
总资产(万元)17551.8817571.27
流动负债(万元)————
长期负债(万元)————
总负债(万元)00
净资产(万元)17551.8817571.27
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7571.27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巴中源丰发展有限公司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股份数——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持有股份数——
转让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6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在地区四川巴中市
住所/注册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南泉寺街64号(国资局内)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邹红英
注册资本10000.000000 万人民币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经营规模中型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巴中市巴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出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Q
批准单位名称巴中市巴州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
批准文件名称或决策名称关于同意巴中源丰发展有限公司转让巴中广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
批准日期2019-10-30
批准文号巴区国资函[2019]42号
四、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7571.27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本次交易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专用账户结算。
二、转、受双方于成交次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三、付款期限:
分期付款: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价款的30%(不低于30%),剩余款项应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6个月内付清。剩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银行保函,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银行保函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提供。
受让方资格条件受让方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交纳交易保证金5271.38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到公告到期日17:00,以到账为准)。
3.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提交材料根据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供相应报名材料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一)审计报告重大事项专项说明:
1.存货
账列存货是巴中广进公司接受母公司投资投入的待开发的土地,截止本报告日,尚未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该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巴中源丰公司名下。且股东巴中源丰公司在履行出资前已将该地块抵押给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日,抵押权尚未解除。
2.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
股东巴中源丰公司以土地使用权评估作价认缴出资额17500万元,该土地使用权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回风津桥湖片区E-05-06号地块,由巴中源丰公司委托四川中京民信地价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评估。截止2019年8月31日,尚未取得正式评估报告,巴中广进公司以估价机构出具的土地预估价报告列示的总地价17551.88万元,确认了实收资本17500万元,资本公积51.88万元。
3.潜在纳税义务
我们注意到巴中广进公司于2019年8月接受母公司巴中源丰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了17551.88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被投资方应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额缴纳印花税,被投资方受让土地应缴纳契税。截止审计报告报出日,巴中广进公司尚未计提缴纳契税、印花税。税款的计算及缴纳时点等涉税事宜以税务检查结论为准。
4.其他事项
截止本报告日,因巴中广进公司尚未开立银行账户,我们未能获取巴中广进公司征信记录。
(二)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
(1)关于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账列存货是"广进房地产”接受母公司投资投入的待开发的土地,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该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巴中源丰公司名下。且股东巴中源丰公司在履行出资前已将该地块抵押给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抵押权尚未解除。
(2)关于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截止评估基准日"广进房地产”确认不存在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3)关于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账列存货是"广进房地产”接受母公司投资投入的待开发的土地,截止评估基准日,尚未依法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该土地使用权仍登记在巴中源丰公司名下。
(4)关于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广进房地产”于2019年8月接受母公司巴中源丰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了17551.88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被投资方应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增加额缴纳印花税,被投资方受让土地应缴纳契税。截止审计报告报出日,"广进房地产”尚未计提缴纳契税、印花税。税款的计算及缴纳时点等涉税事宜以税务检查结论为准。
(5)关于担保/租赁/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的性质、金额及与评估对象的关系特别说明以及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截至评估基准日,"广进房地产”不存在担保/租赁/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6)关于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特别说明;
本次评估假设自评估基准日至评估报告出具日,企业不存在其他影响评估前提和评估结论而需要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的重大事项。
(三)本次股权转让后,广进公司从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日(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受让方享有或承担。
(四)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税、费按照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涉及的经纪代理服务费用(交易服务费)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五)意向受让方如拟报名参与受让,需自行对标的企业进行了解(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企业负债结构、股权结构、业务情况等方面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则视为认同上述风险,成功受让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企业可能存在或潜在的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商业风险、法律风险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补偿或扣减股权转让款。
(六)本次转让标的主要资产为位于巴中市巴州区回风津桥湖片区E-05-06号地块(权证: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15GB00486W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属于转让方。该资产由转让方抵押给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公司。《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由转让方完成土地抵押权解除工作。
(七)该土地上尚有建筑物,转让方承诺在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2个月内由转让方完成拆迁工作。
(八)转让方承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3个月内,将土地权属变更至标的企业,土地权属变更到标的企业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转让方承担。
(九)在土地权属权变更到标的企业且受让方全款支付完毕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手续。
(十)在受让方全款支付完毕后,由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十一)其他情况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产权交易合同等。
(十二)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至股权交割日期间(以工商登记为准),不得从事与标的企业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如用标的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由此带来的经营风险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参与
保证金详细交纳金额(万元)5271.38
保证金说明——
交纳截止时间2020-10-13 17:00:00
交纳注意事项交纳资金以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支持现金交纳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账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11
保证事项注: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处置方法的,按照参考性文本 】,并在报名时通过报名系统提交。
1、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的主体身份、联合投资行为的代理人、投资后的权利分配、义务承担等内容。
2、联合体以代理人的名义,在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报名、竞价。
3、代理人应当使用本人账户通过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不得由第三方代付。
第十条 若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意向方参与交易的,该意向方应遵循《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操作规则》 的相关规定。
关于交易成功的说明
第十七条 意向方交易未成功的,本所将在交易成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其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六条 本须知所称交易成功是指:
(一)公告期限届满后,若仅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方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二)公告期限届满后,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方的,本所按照公告和交易规则的要求,确认其中1家意向方符合签约条件的,即视为交易成功;
(三)公告要求的其他应当视为交易成功的情形。
第十八条 本所按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退还或处置意向方交纳的保证金。
第十九条 交易成功后,本所按照交易规则或公告要求向交易双方出具交易凭证。
第二十条 本须知的最终解释权归本所。
八、风险提示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风险提示书


特别提示:本风险提示书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投资者参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尊敬的投资者:
您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西南联交所”)参与交易时,可能会存在因交易、投资带来的收益不确定性风险。本风险提示书旨在让您更好地了解其中的风险,审慎做出交易决策。您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仔细阅读并确保自己理解本风险提示书的全部内容,了解交易规则、项目公告、交易须知、申请人承诺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的投资经验、目标、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等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交易。对本风险提示书有不理解的地方请及时咨询西南联交所相关人员。
投资者可能面对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济和市场风险
因经济、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可能导致交易标的价值波动,甚至导致西南联交所无法继续为投资者提供交易服务,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二、信息披露风险
西南联交所披露的交易标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披露公告以及交易标的图片、名称、文字描述及其他相关信息等)系西南联交所根据转让方(融资方或项目方)提供的信息内容进行发布,西南联交所仅对披露信息内容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不保证披露交易标的名称、图片、描述与交易标的实际相符,西南联交所也不对交易标的做任何担保。投资者在决定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对交易标的进行充分全面了解。对明示按交易标的现状进行交易的,投资者应当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自行勘察交易标的实物。投资者提交交易申请、参与竞买的,即表明认可交易标的现状。投资者应自行承担可能由此产生的损失。
三、交易风险
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面对以下风险,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1.保证金不予退还风险。投资者未按照交易规则及项目公告等规定参与交易或履行相关义务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可能不予退还或产生其他不利后果。投资者在提交交易申请前,请认真阅读《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资金结算管理办法》及项目公告等关于保证金处置的内容。
2.中止、终结交易风险。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易标的权属纠纷、法院判决、行政行为、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网络竞价系统软硬件故障或网络故障等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情形,西南联交所可以做出中止、终结交易的决定,投资者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损失。详见《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业务通用规则》第八章。
3.互联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参与交易,投资者可能存在交易账户信息泄露、身份被仿冒、操作不当、投资者终端软硬件与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不兼容、终端设备时间与交易系统时间不符、终端软硬件或网络故障造成交易失败、失误等互联网操作风险。
4.优先购买权行权风险。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应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关于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约定,并遵守《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优先购买权行权规则》,否则可能会承担行权方式不当引致的责任或风险。投资者存在因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投资者行权而不能成为最终投资人的风险。
四、其他风险
1.因战争、自然灾害、通讯故障、电力故障、运营服务商网络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交易标的损毁灭失或西南联交所指定第三方交易平台交易系统异常甚至瘫痪,导致交易终结的,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者应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损失。
2.交易标的成交后,对交易标的交割过程中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交付、税费等一切费用、纷争等,均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合同、项目公告及西南联交所交易规则,自行承担和处理,西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投资者因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或保证金无法退还的,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西南联交所敬告各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心理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理性参与交易,树立正确投资理念,确保资金安全。本风险提示书并不能揭示参与西南联交所各项交易活动的全部风险及情形,投资者务必对此有清醒认识,审慎做出各项交易决策。
投资有风险,交易须谨慎!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
精品标书私人定制
标书老师一对一服务

免费咨询招投标服务

目前已有86852人得到满意结果

24小时客服热线

400-168-7682

提示 ×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