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师225团客运站建设项目(监理)终止招标的说明
第十四师225团客运站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编号BTNY14GCGK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02)于2020年8月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3日,报名家数为2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的规定,于2020年8月17日重新发布了二次公告,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25日,报名单位3家,截止到开标时间,缴纳保证金单位2家,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
根据《七部委局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
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的规定,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经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终止该项目招标活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公路建设项目管理部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