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9-23
地区:河北
分类: 监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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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0】28号、高阳审批字【2020】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02.52亩(约68347.8㎡)。其中,武警保定支队占地约23亩,双方共用的轻武器射击场以及修建靶档取土时留下的坑占地约41.12亩。新建民兵生活区,装备保障区占地面积约8.4亩,新建、改建训练场占地面积为30亩。本项目南院本项目南院拆除砖房828.44㎡,院墙77㎡,粉刷院墙217㎡;北院拆除简易棚500㎡,砖房2000㎡,卫生间32㎡;项目新建总建筑面积3970㎡,包括教学楼2800㎡,餐厅500㎡,装备库500㎡,警卫执勤室60㎡,晾衣房50㎡,卫生间60㎡。同时进行训练场、消防水池、入口道路等配套实施的建设。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 本项目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业绩要求:\ 3.1.3财务要求: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成立的公司无需提供; 3.1.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并 将查询到的企业信息真实结果作为证明资料;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须提供近2020年至今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由投标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3.1.8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9-23 00:00至2020-09-28 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陆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10-14 09:30:00,地点为 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上传经企业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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