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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协同区水系调整工程二期-邹家塘河一期新建工程等河道勘察设计

更新时间:2024-04-19

地区:江苏

分类: 招投标网站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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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1001、SDJ.CL 2024-11-1)

1、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已经甪直镇人民政府批准立项。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龚塘河二期、西潭村中心河二期、淞港河二期、邹家塘河一期(海藏路至东巫谷新村段、鸣市路至甪直塘段)、迎宾河二期(龚塘路至堰里港段)新建工程上述河道的勘察设计工程。
(3)招标内容:项目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等阶段的勘测设计工作,以及各阶段设计成果的汇总上报和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及竣工验收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阶段的勘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察设计周期: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提交初稿报主管部门预审;
(3)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审查会后,5天内提供修改完成的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投资概算;
(4)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完成后,视工程批复情况,5天内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
(5)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施工图设计深度。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y: "Times New Roman"; font-size: 10pt; border-collapse: collapse;’ border="1" cellspacing="0">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
(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
资质、等级要求
1

159.38
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其中工程设计资质: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且必须提供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4)投标申请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提供网上截图);
(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提供网上截图);
(6)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7)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需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3个月(至 2024年4月连续3个月及以上)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出具时间应当在本公告发布时间之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在本单位免缴社会保险的人员,应提供免缴社会保险的具体情况说明并提供与其签订的聘任合同,退休人员还应增加提供退休证书。)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由设计资质(单位)+勘察资质(单位)组建联合体,组建单位不超过2家,且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分工、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的设计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联合体双方都必须是《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同时,联合体的牵头方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单位;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方的在职职工
6、招标文件的领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19日00时00分至2024年4月26日23时59分59秒。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招标文件售价0元。
7 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09时30分。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7.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7.5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9、本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0、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1、招标人: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联系人: 电话:
1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81号苏蠡商务大厦1308室
联系人:郑冬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95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至 2024年4月26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4.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14.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15、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入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招标人:苏州市甪直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市嘉德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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