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8-07
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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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项目为湖南移动2020年通信局站防雷检测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NYD点击登录后可查阅707;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HNW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3),采购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比选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 ||||||||||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 采购内容:按照YD/T1429-2006 《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并且满足《通信局(站)在用防雷系统抽查检测实施细则》对地市级差异、历史性差异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并分析的详细、准确、问题归类以及整改建议的合理性等。具体检测规模见比选文件附件《防雷检测服务检测规模》。 1.2 计划工期:下达检测要求后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约定的所有轮次测试及整体报告工作;要求乙方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在每个分公司检测完成后,提交总结报告,包括检测简介、检测结果与建议,并双方签字确认。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无争议之日止。 1.3 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不含税)。 1.4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由1家中选人负责。 详细内容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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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合法的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有效合法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须提供由工商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或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截屏复印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应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有管理关系的公司,与本项目其他应答供应商存在相同的自然人持股股东,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或者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应答人关联关系等情况申报表,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人代表、股东信息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 2.4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清算、财产被查封、接管、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应答截止日起向前推算)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串标、骗取中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的、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应答资格的,被认定存在串通应答、骗取中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因违反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规定(修订)》须禁止合作的或属于湖南移动供应商负面行为联动处罚对象的。 2.5应答人须具备工信部认可的防雷检测资质或具备省级及以上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扫描件)。 2.6 应答人提供2018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承担过的通信局站防雷检测项目业绩,且类似项目合同累计总金额达到20万元。 备注: 1、合同(框架合同以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为准)签署日期应在2018年1月1日(含)之后。提供合同关键页原件的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标的物的单价敏感信息可屏蔽,有效结算总金额必须体现)、合同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页; 2、与上述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相对应的全量发票扫描件,业绩金额统一以发票总金额为准; 3、 一个框架合同及对应的所有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算一个合同(未提供框架合同的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不计算业绩); 4、 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不同子公司的业绩不能互用; 5、非框架(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非框架(单项)合同证明材料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框架合同、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扫描件缺一不可,未提供框架合同或采购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的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未提供发票扫描件的业绩不计算该发票金额。 6、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等业绩资料排序需与《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业绩列表顺序一致。应答人填报的业绩信息,如存在数据错误或数据重复、业绩信息与证明材料不匹配、证明材料缺漏、证明材料错乱排序、证明材料涉及到的评审相关信息不清晰致无法辨认等情况,可能会影响评审委员会准确评分。 7、若合同或订单或审计定案表或结算单据中涉及有非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请应答人将本次采购范围内的服务金额从合同中摘录出来,并填写到《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表》中。未能区分应答产品和其他产品的不纳入统计范围。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8 其他要求:无 以上资格要求所须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比选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0年08月07日22时00分至2020年08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同)进行购买采购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登录系统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采购文件)。 3.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元)整,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银行转账,售后不退。 注意: 无论采购文件是否收费,供应商请务必在 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比选项目进行采购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 3.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供应商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信息注册、CA证书办理、下载采购文件及应答。 供应商针对系统操作的咨询,可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3.4 供应商必须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应答;否则将无法正常应答。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本项目不接受纸质应答文件的递交(应答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 4.2 电子应答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递交,应答截止时间为2020年08月19日09时30分。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湖南移动一楼北门右侧2号开标室准时参加。 4.4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应答文件: 4.4.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应答人; 4.4.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应答人。 4.5 电子应答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应答人的电子应答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应答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应答人完成电子应答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五、电子采购应答规则 5.1 供应商须在应答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应答文件。 5.2 当所有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唱价,直至应答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应答文件唱价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应答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3 供应商的电子应答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应答截止时间(即唱价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5.4 供应商在应答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应答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应答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5.5 供应商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应答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应答文件提交状态。 5.6 系统提供两种递交电子应答文件的渠道: (1)通过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递交; (2)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上发布,比选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开启应答等事宜。 | ||||||||||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489号 7.2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裙楼1楼1-10号 联系人:姚艳、胡婷 联系方式: 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7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6;邮箱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咨询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7.3报名费及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帐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1 开户行:长沙银行先导区支行 行号: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013 注:本项目为单轨制无纸化应答,无纸质应答文件,应答人在编制文件和应答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服务热线400-139-0123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九、附加项 9.1请各潜在应答人在“比选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及时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和下载的工作。潜在应答人在系统报名通过后,须将标书费汇款凭证及公司全称、本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等信息通过邮件方式发给比选文件购买联系人并电话告知进行查收,以便完成购买比选文件确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完成比选文件购买确认工作需要一定的合理时间,如潜在应答人未预留合理的购买确认时间,致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未及时确认,最终导致无法下载比选文件的,由潜在应答人自行负责。 9.2比选文件购买方式:转账支付。标书费是通过公司账户转出,则需备注:“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HNW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3标书费”;标书费是通过个人账户转出,则需备注:支付个人所属公司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HNWJ-点击登录后可查阅103标书费”。 9.3采购代理机构针对标书费只提供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电子发票开出后将发至本条款9.1条所注明的项目联系人邮箱。采购代理服务费可提供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如需要提供服务费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应答人在应答文件报价分册中预先说明。 9.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以上信息如不能及时完整提供,将无法完成比选文件的购买和下载。 | ||||||||||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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