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7-15
地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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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魏县红湖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魏县发展改革局以魏县发展改革局关于魏县红湖老年养护院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魏发改字【2018】3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魏县民政局 ,建设资金来自除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以外,其余部分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魏县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2栋6层老年养护楼,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设计要求有电梯6部,地板辐射采暖、通信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安防、呼叫系统、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可提供床位341个,满足341位老年人的养老生活。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1.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1.3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及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1.4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如是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结果打印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3.1.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施工项目经理担任;3.1.1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否决其投标;3.1.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含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施工项目经理担任,否则按无效处理;3.2.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具备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3.2.4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3.2.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3.2.6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3.2.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备法律约束效力。3.2.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3.2.9“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方成员,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应和牵头人名称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15 00:00至2020-07-2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冀招标交易平台、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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