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7-15
地区: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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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2020年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以峰审批招标核字【20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峰峰矿区2020年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第1标段:峰峰矿区寺后坡北石料厂、金鑫西北采石厂、峰峰矿区义张庄东500米灰岩矿、峰峰矿区苍龙山西石料厂,以上四个区域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第2标段:峰峰矿区豆府沟北800m采石场、 峰峰矿区仁义村西南300m灰岩采石场(峰峰矿区仁义村个体石料厂)、峰峰矿区马庄西400m砂岩采场、华信西采石厂,以上四个区域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地质灾害治理(或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1.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勘察工作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工作负责人须具备岩土工程或结构设计或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拟委派项目经理负责人须具备矿业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 1.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招标人;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1.3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同一个标段,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1.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1.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项目的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履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15 00:00至2020-07-21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0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峰峰矿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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