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06-01
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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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德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东区南部安置社区D区安置工程EPC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德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合作区管理委员会 |
行政区域 | 德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6月01日 18:3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开标时间 | 2020年06月24日 09:00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德州锐科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德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合作区管理委员会项目东区南部安置社区D区安置工程EPC项目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条件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2、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施工单位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在本单位注册;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可为设计、施工的联合,牵头人应为施工方;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5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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