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某单位改建综合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某单位改建综合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M-2020-4818-03-A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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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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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新疆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代理机构地址: 乌鲁木齐市 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某单位改建综合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二、资格要求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采购项目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应营业范围)。2.3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中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及“信用中国(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6本项目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2.7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6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21日 10:00 至 2020年02月07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00号金碧华府A座19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相关业绩,“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及“信用中国”的信用查询结果复印件,以上证件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并带原件备查。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2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2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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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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