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6月9日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X404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中化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委托,对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废酸再生装置酸冷器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 招标范围: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废酸再生装置酸冷器框架协议采购,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2.1
通过本次招标,将按投标人的评标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名,选取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中标人,招标人将授予其《中标通知书》,并与其签署框架协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1年。若到期项目仍未结束,招标人可以延长框架协议有效期。
2.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招标人拟采购的标的物进行综合单价报价,其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包装、运输、税金等费用;
2.3 招标人对签署的《框架协议》内中标人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采购的具体数量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人另行下达的书面《采购订单》为准,中标人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2.4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向中标人发出《采购订单》的实际采购量将参考其实际交货及时性、货物及相关服务质量等情况。
3. 交货期要求:2024年1月30日前货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东桥镇泉惠石化园区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厂区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4. 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时间: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1000元。获取招标文件后不退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用。支付成功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需登陆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进行注册(免费),并上传标书获取凭证(发票),审核完毕后,需在SCM平台点击标书下载才能进行后续流转,SCM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8227 转 2。
特别注意:
① 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电子文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或邮寄至开标地点,否则不予接收。
② 投标人需在SCM系统中录入本项目的报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全流程完成的标志为供应商获得"投标回执”。
③ 当电子版文件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 开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兴业银行大厦15层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招标人式:国内公开招标。
9. 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业绩等的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3) 投标人是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了招标文件的组织;
(4) 投标应当符合如下规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和/或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信誉要求:
① 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②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中化、中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化泉州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库(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6) 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证明材料:投标人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D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
证明材料: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8)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国内有不少于三套不同制酸装置成套阳极保护管壳式浓酸冷却器的供货业绩。
证明材料: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及配套附件的相关证明,证明文件需同时提供技术附件、合同和对应发票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规格型号参数、性能指标、工况条件、签订日期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技术附件、合同、发票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不清晰或未提供齐全均视为无效证明。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1)- (9)项为"否决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原件的权利,如发现以上资质证书、业绩及相关资料造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为中化泉州石化26万吨/年丙烯腈项目废酸再生装置酸冷器框架协议采购的(唯一)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我司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中化能源采购供应链SCM平台发布有关该项目的招标信息,未授权任何公司及个人转载相关信息。在此,我司郑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与本项目相关的招标事宜均须与我司指定人员联系,我司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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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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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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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招标项目有异议的,须将经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异议函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如下联系人,如未按要求提供,将被视为无效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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