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职业大学 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2019主校区供配电及室外照明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1.采购项目名称:2019主校区供配电及室外照明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Z19-343-211A
3.首次公告日期:2019-11-18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更正事项:(1)对本项目第二部分招标项目要求中“项目需求书”部分“四、人员设置要求”进行更正,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2.更正日期:2019-11-20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张小姐
2.联系电话:02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四、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职业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洛河道2号
3.采购人联系人:揣老师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221
5.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6.采购代理机构汇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西康路支行
7.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260
六、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公开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送达 天津市职业大学或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内容
第1包 |
是
|
95 |
95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2019主校区供配电及室外照明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七、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职业大学和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 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原公告链接:
天津市职业大学 2019主校区供配电及室外照明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Z19-343-211A)公开招标公告
附件下载:
更正事项1.docx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0日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天津市职业大学2019主校区供配电及室外照明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19-343-211A) 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