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我公司于2019年10月14日发布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鉴定服务外包(第三次)采购,应采购人的要求,现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
一、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原内容:
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19 年 10 月 14 日 17:00 时至 2019 年 10 月21 日 17:00时止(5个工作日)。
现更正为:
公告期限: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19 年 10 月 16 日 17:00 时至 2019 年 10 月23 日 17:00时止(5个工
作日)。
二、原招标公告中: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现更正为: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提供价格评估资质登记证书。
原招标公告中的内容与本更正公告中的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二、采购项目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 长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 长沙县特立路2号
联系人: 石树根
电 话: 07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律政服务大楼13楼23-26室
联系人:江娜 郑健
电 话:073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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