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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精选项目 > 精选项目详情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导医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9-10-16

地区:北京

分类: 导医、导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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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更新10000条最新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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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 导医服务招标项目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医疗卫生服务/医院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行政区域 平谷区
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16日 14: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10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3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迎宾街1号院11-2-804室
开标时间 2019年11月06日 09:00
开标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
预算金额 ¥210.00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新平北路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名称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15层、1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信息

  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导医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导医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ZWJ-ZBHTD36-201909-5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平谷区医院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新平北路59号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松、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5号15层、1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导医服务招标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10万
3、采购需求:根据医耗联动综合改革的要求,提高患者就医获得感,拟在门诊楼和新住院楼安排8个岗位,不少于12名导医人员,为患者提供咨询、政策解释、初步导诊分诊、临床检验检查预约工作。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专业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迎宾街1号院11-2-804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不负责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平谷区政府投资采购招投标交易平台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报名的企业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携带以上资料两套(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本招标公告指定报名地点报名。
地点:北京市平谷区迎宾街1号院11-2-804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联系人:何松、点击登录后可查阅,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2.发布媒介: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3.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
公告说明:(1)只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2)本次招标不接受网上报名;(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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