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使用邮政EMS快递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FZB-2019-TJHD-ZF341)成交公告
受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委托,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以 单一来源 方式,对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使用邮政EMS快递服务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使用邮政EMS快递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FZB-2019-TJHD-ZF341
二、成交信息
采购结果列表
第1包 |
119.2 |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
天津市河东区海河东路88号201 |
详细商品信息列表
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使用邮政EMS快递服务项目 |
/ |
服务期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项 |
1.0 |
119.2 |
119.2 |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潘红梅、杜仲秀、孔庆生(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戈女士
2.联系电话: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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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与十五经路交口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孔老师: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80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大桥道52号渤轻党校B区107-108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七、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费用收费标准
1.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交付。
2.在成交公告发布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须向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交纳代理服务费。参照下表费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成交金额:
100万元以下,费率1.5% ;100~500万元,费率0.8%
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
16536.00
八、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不符合项
被推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推荐意见
十、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结果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十一、单一来源文件公告
采购文件:
zf341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机关使用邮政ems快递服务项目.pdf
天津烜福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