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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坪县新庄傈僳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办公设备、家电家具用品询价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2019-10-14

地区:云南

分类: 办公用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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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采购项目名称 华坪县新庄傈僳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办公设备、家电家具用品询价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便携式计算机,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电视设备/普通电视设备(电视机),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音频设备/音箱,货物/家具用具/台、桌类/木制台、桌类,货物/家具用具/椅凳类/金属骨架为主的椅凳类,货物/家具用具/椅凳类/木骨架为主的椅凳类,货物/家具用具/沙发类/木骨架沙发类
采购单位 华坪县新庄僳傈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丽江市
公告时间 2019年10月14日 18:07
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4日 17:30  至  2019年10月14日 23:55
报名地点 网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23日 09:00
预算金额 ¥7.750000万元(人民币)
项目联系人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采购单位地址 华坪县新庄乡新庄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代理机构名称 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中心镇狮山路31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项目基本信息

华坪县新庄傈僳族傣族乡人民政府办公设备、家电家具用品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华坪县财政局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批准采购,我中心受华坪县新庄傈僳族傣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进行采购,现通过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编号:ZCXJ-2019-012号
1.3项目预算:7750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万柒仟伍佰元整)
1.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详见《采购内容》
1.5采购内容: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地点
预算单价(元)
1
桌子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32

新庄乡腊么村委会
300
2
长条凳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34

新庄乡腊么村委会
100
3
台式一体机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八德村委会
6000
4
便携式计算机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新庄乡政府
5800
5
金属制档案柜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新庄乡政府
700
6
会议椅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2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120
7
茶几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300
8
沙发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1600
9
大理石茶几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1800
10
办公桌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1360
11
茶几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580
12
沙发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1800
13
弓形椅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2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320
14
会议桌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政府大院内
8120
15
电视机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天星村青年之家
5000
16
音箱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天星村青年之家
800
17
便携式计算机
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1

新庄乡天星村青年之家
4700
注意: “序号4 便携式计算机”、“序号5金属制档案柜”,根据预算单价,采购方不接受超过预算单价的报价。

1.6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方式: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2.2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2.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2016年度至今任意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今”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个月);
2.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2.2.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2018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2.5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2.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发布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任意时间上述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接受进口产品。
3.报名及询价通知书的获取
本项目供应商不需要报名,想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结尾处的“附件:询价通知书”一栏自行下载询价通知书。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询价将采用纸质评审,供应商下载询价通知书后按要求制作纸质响应文件并递交到指定点。
4.2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08时30分开始。
4.3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0月23日上午09时00分。
4.4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4.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经审核合格后,与本项目有关的采购信息、更正公告、补遗公告、成交结果公告等均在以下媒体发布: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6.其他
6.1请有意向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严格按照本项目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到指定地点。
6.2供应商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6.3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坪县新庄傈僳族傣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华坪县新庄乡新庄街
联 系 人: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集中采购机构:华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华坪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狮山路319号)
联系人:袁莹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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