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KZFCGCS-2019-07
三、采购人名称: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巴山东路
联系人:杨黎明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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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联系人:翁 雪 联系方式: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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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制式服装采购项目(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磋商内容及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制式服装(96套)
项目用途:执法制式服装
采购预算:48万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特定资格条件:
(1)特定资格条件: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投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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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
1、发售时间:2019年10月10日08:30:00至2019年10月15日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文件售价: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供应商登录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9002/TPBidder)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投标并下载磋商文件(选择交易平台、登录后点击我要投标、网上投标成功后下载磋商文件)。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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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供应商须携带下列资料:介绍信、投标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确认单 填写完整加盖公章,截止期限内送至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安康市大桥南路17号安康市财政局院内北二楼)。
(3)回执表递交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5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22 09: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
3、开标时间:2019-10-22 09: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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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开户名称:安康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
3、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营业部
4、账 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321
十二、本招标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安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