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都区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决定就其所需的盐都区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盐都区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
2.预算金额:120.2万元。本次招标共三个分包:其中包1限价85.2万元,包2限价15万元,包3限价20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各分项采购预算及各分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将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标书)。
分包
| 项目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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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一
| 复垦项目方案编制
| 8000元/个
| 40个
| 8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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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耕地质量评定
| 80元/亩
| 1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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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测绘和竣工测绘
| 280元/亩
| 1200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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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及江苏省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备案及农业农村局耕地质量等别评定资料提供及服务等
| 100000元/项
|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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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二
| 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预审查及咨询服务
| 150000元/项
| 1项
|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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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三
| 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库土壤污染检测
| 200000元/项
| 1项
|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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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每个供应商可同时参加不同分包的投标,但兼投不兼中。
3.采购需求:盐都区2023年度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
4.合同履行期限:
分包一: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成果资料以市局验收文件为准。
分包二:合同签订之日起5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成果资料以市局验收文件为准。
分包三: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其成果资料以市局验收文件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因政策原因导致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
分包二:投标人具备江苏省土地学会颁发的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推荐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3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本项目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代理公司电子邮箱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需提交的资料:供应商须在本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内将①单位介绍信;②招标文件制作费缴纳截图(支付宝账号: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须备注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售价:500元/分包(售后不退)。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4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服务大厦(世纪大道1188号)2017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为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供应商无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交纳(提交)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盐都分局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6号
联 系 人:韩女士
联系电话:0515-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188号服务大厦2007室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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