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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更新时间:2022-11-18

地区:江苏

分类: 布草、纺织品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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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信息

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全程电子化交易3.0版)

磋 商 文 件


编号:DTCG-SCY-2022-CS009




采购人: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2 年11月18日


竞 争 性 磋 商 公 告
项目概况
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218.206.153.24:8089/TPBidder/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2月5日14点45(北京时间)前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TCG-SCY-2022-CS009
项目名称: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一标段人民币90万元;二标段人民币80万元。
采购需求:
一标段: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9号达标区"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按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要求对1-9号达标区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水户(工业企业、居民小区、餐饮、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洗浴、诊所等)现状调查,形成"一区一策”整治方案设计,同时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二标段: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0-17号达标区"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按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要求对10-17号达标区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水户(工业企业、居民小区、餐饮、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洗浴、诊所等)现状调查,形成"一区一策”整治方案设计,同时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二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本项目开标顺序为1.一标段;2.二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委托被授权人参与,则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5)供应商须具有排水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或排水达标区设计业绩。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5日
地点:互联网网页下载
方式: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至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5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开启模式:不见面开标。
网上开标大厅地址为:http://218.206.153.24:8089/BidOpening。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如为货物采购)。
2.本项目(是/否)接受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分支机构参与:否 。【如接受,则分支机构的负责人视同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3.本次采购活动通过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完成。未参加过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中的《关于在采购项目中使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
4.首次参加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交易的供应商,须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填写主体信息,完善诚信库,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CA证书及电子签章在有效期内的可以通用。
5.本项目为全程电子化交易,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到平台,供应商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加开标会议,与现场开标会议主持人进行互动交流。供应商成交后打印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与用普通光盘或U盘拷贝的电子响应文件一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联系方式:李祥瑞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商铺12-104号
联系方式:王阳羊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祥瑞、王阳羊
电   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0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66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1
采购计划
通知书编号:东财购通[2022]/ 号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1.2
采购人
名 称:东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联系方式:李祥瑞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02
1.1.3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东台市兴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台市东达翰林缘商铺12-104号
联系方式:王阳羊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566
1.1.4
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DTCG-SCY-2022-CS009
1.2.1
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万元
1.2.2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一标段人民币90万元;二标段人民币80万元
1.3.2
是否接受联合体
R不接受
£接受,但满足下列要求:
1.6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采购人通过网上澄清的时间
提疑:2022年11月28日11点(北京时间)
答疑:2022年11月28日18点(北京时间)
2.2
质量要求
合格
2.3
履行期限和地点
履行期限:60天
履行地点:东台市
2.4.1
质量保证期
/ 年
3.3.1
代理费用的收费标准
/
3.3.2
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
由采购人支付
3.4
磋商保证金
/ 元
3.5.1
响应有效期
60天
3.9.1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5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4.1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5日14点45分(北京时间)
5.1.1
磋商小组的组建
磋商小组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0人
评审专家:3人
5.7.1
评审成交方法
综合评分法
5.12.1
质疑受理部门
联系部门:东台市东方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302
通讯地址:东台市广场路8号
5.12.2
投诉受理部门
联系部门:东台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51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通讯地址:东台市北海中路8号
1、总则
1.1 采购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经东台市财政局批准,采购计划通知书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采购人拟采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明确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欢迎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和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
1.2.1 本项目的预算金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 满足采购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规定。
1.3.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3.1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主办方和各方的分工与职责,明确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项中的采购。
1.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在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5.1 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合同文件三部分组成。除以上内容外,采购人发出的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5.2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6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均由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通过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采购业务――网上提疑”按钮提出,并电话联系本采购项目联系人。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澄清,采购人都将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的时间通过网上澄清、修改或补充。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两日前应当每天都要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供应商的疑问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生的书面文件为准。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内容,不予答复。
2、采购内容及要求
2.1 采购内容
一标段: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9号达标区"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按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要求对1-9号达标区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水户(工业企业、居民小区、餐饮、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洗浴、诊所等)现状调查,形成"一区一策”整治方案设计,同时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二标段: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0-17号达标区"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按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要求对10-17号达标区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水户(工业企业、居民小区、餐饮、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洗浴、诊所等)现状调查,形成"一区一策”整治方案设计,同时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2.2 质量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履行期限和地点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响应文件
3.1 响应文件的组成
构成响应文件的资料:
(1)资格审查资料;
①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期);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⑦供应商为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⑧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自行查询,附查询截图,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⑨供应商资质证书复印件;
⑩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⑪供应商须提供排水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或排水达标区设计业绩(提供设计合同复印件)。
(2)报价表;
(3)响应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东台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6)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1)以上材料须按顺序进行排列。
2)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无须提供"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无关的资料不要求提供。
3.2 报价
3.2.1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响应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报价表,说明其拟提供货物的名称、主要技术参数、数量、价格等,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明确品牌型号的,也应填写。
3.2.2 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2.3 报价除标的物的价款外还应包括前期咨询、现场踏勘、车旅费、食宿费、劳务费、现场跟踪、安全措施、税金、配合业主工作、编制成果报告、利润、风险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3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及方式
3.3.1 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 代理费用的收取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 磋商保证金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3.5 响应有效期
3.5.1 响应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5.2 在响应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
3.5.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3.6 资格审查资料
3.6.1 "上一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报告”,供应商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2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近期缴纳税收的凭据。
3.6.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提供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
3.6.4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6.5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和"资格审查资料”中的"近期”是指近两年以来的任一时间段。
3.7 响应文件签署
3.7.1 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报价单、响应函、参数偏离表(设备类采购)、服务承诺、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联合体协议(如有)、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有签字要求的必须签字。
3.7.2 营业执照副本、财务报表、纳税和社保证明、养老保险、"信用中国”截图的扫描件均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7.3 授权委托书需同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3.8 响应文件的制作
3.8.1 统一使用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相应软件请至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界面下载投标制作工具。
3.8.2 "3.7响应文件签署”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均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电子签名、盖章。
3.9 响应文件的提交、开标时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10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拒绝接收
(1)逾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未按照规定制作与加密响应文件的;
3.1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多次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最终响应文件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最后一份响应文件为准。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修改、补充响应文件。
4、开标及资格审查
4.1 开标时间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 开标准备
各供应商需在开标前提前登录"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加入会议,直接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4.3 开标流程
4.3.1 宣布开标纪律;
4.3.2 公布供应商名称及电子标书上传情况;
4.3.3 供应商远程解密其响应文件;
4.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并导入响应文件;
4.3.5 供应商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
4.3.6 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4.3.7 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
4.3.8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在指定时间段内(主持人公布的初始时间计算15分钟内)发送最后报价表的PDF扫描件至采购人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在开标时明确);
4.3.9 开标系统流程结束。
4.4 开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必须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显示的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工作,非供应商原因导致未能及时解密的,采购人可适当延长解密时间。
4.5 资格审查
4.5.1 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资格。
4.5.2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5、评审
5.1 磋商小组的组建
5.1.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购工程,磋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具体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1.2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5.1.3 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
5.2 保密
5.2.1开标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供应商的确定或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5.2.2 在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供应商确定或成交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向采购人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5.2.3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成交供应商就评审过程以及未能成交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成交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审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5.3 响应文件的响应性、符合性评审
5.3.1 符合性检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即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只有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才能进入参与后续评审。
5.3.2 响应文件的澄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电话联系被授权人,要求其采用书面形式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在开标时明确)。
5.3.3 响应文件报价的修正。
(1)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5.4 磋商
5.4.1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被授权人须保持联系电话(手机)的畅通。
5.4.2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5.4.3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5.4.4 供应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在开标时明确)。
5.4.5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5.5 最后报价
5.5.1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主持人公布的初始时间计算15分钟内按"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后报价表”的格式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指定邮箱在开标时明确)。时间确认按采购人指定的邮箱中收到的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5.5.2 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未按照主持人公布的初始时间计算15分钟内将最后报价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的,磋商小组将默认其最后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已有的报价一致。如最后报价高于响应文件中已有的报价,则最后报价无效,将响应文件中已有的报价视为最后报价。
5.5.3 如同一供应商发送了两份或多份"最后报价表”,则以第一次发送的"最后报价表”为准。
5.5.4 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但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5.6 比较与评价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当所有最后磋商报价均与最高限价异常接近,经磋商小组认定明显缺乏竞争时,磋商小组可以否决所有响应文件,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
5.7 确定成交供应商
5.7.1 本次磋商活动的评审成交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7.2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具体评审细则如下:

分部内容
分项内容
分值
打分要求

价格部分(10分)
磋商报价
10
满足竞争性磋商要求且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0。

技术部分
(53分)
政策要求理解
9分
对城市污水处理相关重要政策梳理是否全面;对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范围、实施目标和技术路线理解是否准确;提出城镇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接入市政排水管网工作方案,能有效指导主管部门建立关于污水处理长效管理机制。
1、方案详细、准确、合理的得6-9分;
2、方案比较详细、准确、合理的得3-6分;
3、方案一般详细、准确、合理的得1-3分;
4、不提供得0 分。
对项目需求及重难点分析理解
16分
对项目范围内现状,重点、关键点分析理解是否准确、是否切合项目实际,责任分工是否明确。
1、方案详细、准确、合理的得11-16分;
2、方案比较详细、准确、合理的得5-11分;
3、方案一般详细、准确、合理的得1-5分;
4、不提供得0 分。
排水户专项整治方案
12分
对农贸市场、餐饮、洗车、建筑工地、洗浴、洗涤、小旅馆等"小散乱”排水整治提出工作指引是否科学合理;对公共建筑和企事业单位庭院排水整治提出工作指引是否科学合理;对住宅小区、阳台污水整治提出工作指引是否科学合理;对排(污)水管网养护管理提升提出工作指引是否科学合理。
1、方案详细、准确、合理的得9-12分;
2、方案比较详细、准确、合理的得5-9分;
3、方案一般详细、准确、合理的得1-5分;
4、不提供得0 分。
绿色设计与新技术应用
8分
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标准,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等,体现绿色低碳理念。
1、方案理解深刻、可行的得6-8分;
2、方案理解比较深刻、可行的得4-6分;3、方案一般、可行性有待提高的得2-4分;
4、不提供得0分。
保证措施
8分
针对本项目提出质量、进度、服务保证措施。
1、质量、进度、服务保证措施合理的得6-8分;
2、质量、进度、服务保证措施比较合理的得4-6分;
3、质量、进度、服务保证措施一般的得2-4分;
4、不提供得0 分。

综合实力(37分)
类似业绩
6分
供应商自2018年01月01日(含)以来企业承担过总投资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或排水达标区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资格条件中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项目负责人
6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01月01日(含)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总投资或建安费2000万元及以上的雨污分流工程设计或雨污水管网清疏修缮工程设计或排水达标区设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金额、项目类型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为准。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为同一业绩时不重复计分。资格条件中业绩不作为评分项。
企业资信
3分
供应商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政府复印件,未提供的不得分。
企业荣誉及实力
14分
1、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文件日期或网站公告日期为准)设计项目获得省级优秀工程设计奖每项得4分,最多得8分。
2、供应商2018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日期或获奖文件日期或网站公告日期为准)设计项目获得市级优秀设计奖每项得2分,最多得6分。
注:项目获奖以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行业协会颁发获奖证书扫描件或获奖文件扫描件或网站(提供查询网址),同一项目以最高奖项计分,不重复计算。
人员配备情况
8分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执业资格证书,得1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2、团队配备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每提供一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新版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最高得6分。
注: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团队配备人员不可重复计分。项目部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六个月的的社会保险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1)所有打分项均以供应商所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打分,响应文件中未提及的不予认可,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是补充响应文件。(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5.7.3 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7.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5.7.5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5.7.6 供应商的评审价如相同,则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若均非"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则将优先采购交货期短者;若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交货期也相同,则由采购人抽签确定。
5.7.7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号)和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个转体”、"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工作若干意见通的知》(盐政办发[2022]46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本项目现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7.8 小微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7.9 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7.10 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7.11 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7.12 如接受联合体价格扣除
(1)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微企业并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7.13 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优先采购 "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
5.8 无效响应文件条款和废标条款
5.8.1 无效响应文件条款
(1)供应商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4)被授权人无法提供证明其为本单位正式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的;
(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由被授权人参加,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
(7)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供应商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显示的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远程解密工作。
(9)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10)响应文件修改处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11)响应文件中所供产品供货期限、售后服务条款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条款要求或技术指标要求、货物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等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指标、要求的;
(1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成交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3)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经磋商小组质询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说明理由或虽说明理由但磋商小组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的;
(14)组成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协议的。
(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8.2 废标条款
(1) 除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5.5.4条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磋商小组认定竞争性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
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5.9 合同授予
5.9.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5.9.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9.3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处理。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9.4 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传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实施网上备案,经东台市财政局审核后,网上公示。
5.9.5 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将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作为不良行为予以记载。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9.6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5.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成交金额的10% ,由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
按《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落实"信易购”应用场景的通知》(东财购[2021]15号)要求,鼓励采购人对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需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如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的AA级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本项目履约保证金(是/否)是 免收 ,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100% 。
5.11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成交单位的注册地在东台的中小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可凭成交通知书在与东台市财政局签署了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东台市财政局采购科咨询,联系电话:0515-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5.12质疑和投诉
5.12.1 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质疑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
联系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5.12.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受理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
联系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系电话: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响应文件格式

1.报价表
项目名称
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DTCG-2022-QT
投标报价
一标段:大写: (¥ 元)

二标段:大写: (¥ 元)
工期

注: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现场踏勘、车旅费、食宿费、劳务费、现场跟踪、安全措施、税金、配合业主工作、编制成果报告、招投标综合服务费、利润、风险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采购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在(供应商名称) 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响应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 系(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供应商名称)的(姓名) 为我公司签署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我承认被授权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的内容。

特此委托。


代理人(被授权人):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

联系号码(手机号码);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响 应 函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号竞争性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我方(供应商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与服务。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具有约束力。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与本次磋商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户: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8.东台市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
为营造我市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供应商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
(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
(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维护和更新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
(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成交、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
(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

法定代表人签名(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9.最 后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
项目编号
DTCG-2022-QT
投标报价
一标段:大写: (¥ 元)

二标段:大写: (¥ 元)
工期


注:1、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咨询、现场踏勘、车旅费、食宿费、劳务费、现场跟踪、安全措施、税金、配合业主工作、编制成果报告、招投标综合服务费、利润、风险等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表为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时采用,可提前下载打印,签字盖章后备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月日


第三章 合同文件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乙方:  (成交供应商)

甲方于年  月  日午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经评审,确定乙方为成交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及成交内容清单:
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   ),该价格包括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
2.成交内容
一标段: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9号达标区"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按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要求对1-9号达标区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水户(工业企业、居民小区、餐饮、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洗浴、诊所等)现状调查,形成"一区一策”整治方案设计,同时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二标段:东台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10-17号达标区"一区一策”方案编制项目,按照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等要求对10-17号达标区开展河道水环境现状、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泵站、管网、排水户(工业企业、居民小区、餐饮、农贸市场、建筑工地、洗浴、诊所等)现状调查,形成"一区一策”整治方案设计,同时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配合省、市等上级部门检查工作。
  二、服务时间、地点
1.合同签订后60日内提交全部成果资料。
2.地点:东台市内
 三、付款方式
提交所有成果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至合同约定额的80%,评审后满一年付清余款。
四、履约保证金
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中标金额10% 元,由乙方在合同签订时向甲方提交,成果经甲方确认后无息退还。
五、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付清合同款,将按银行同期利率加倍罚息。
2.全部成果提交后,甲方不在规定时间内验收,无特殊原因,视同验收合格。
3.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成果,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天500元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应交未交合同价的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成果经甲方确认不合格的,必须一周内调换到位,如不能到位,每超过一天扣合同总价款的1%作为甲方的误期补偿。
5.发生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仲裁部门仲裁。
六、其他条款:
1.;
2.。
七、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
1.本合同书;
2.成交通知书;
3.采购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补充(答疑)资料;
4.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澄清)资料。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另行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用于相关单位存档。。
十、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的扫描件(PDF格式)传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实施网上备案,经东台市财政局审核后,网上公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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