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 ×
您还没有登录,请先登录后再做操作

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

电话:400-168-7682

微信:13051250283

QQ:1324893003

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APP
APP下载

当前位置: 蚂蚁投标网 > 招标变更 > 招标变更详情

2022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鼓山镇)(施工)-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22-08-08

地区:福建

分类: 房屋建筑类

点击免费注册,即可查看更多招标信息
更多优质服务可查看服务列表

每日更新10000条最新招标信息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400-168-7682

项目基本信息


交易项目编号: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3
时间:2022.08.0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2

1 招标/资审公告



2 补充通知



3 开标记录



4 候选人公示


5 交易结果公告



2022-08-08


2022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鼓山镇)(施工)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3
各投标人:
现对2022年晋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鼓山镇)(施工)招标提出的问题,答疑如下:
1、安许延期: 因招标文件中为提示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是否能继续使用,但根据闽建办〔2022〕4号文件规定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中第十七点、顺延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有效期。我省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请代理明确!谢谢!
答: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促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建办〔2022〕4号文件中第十七点"顺延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有效期。我省审批的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等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统一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统一顺延至2022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可以继续使用。
2、原招标文件第4章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项一般约定中"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的和完整的。当符合第1.13.2项条件时,承包人可要 求对工程量清单的下列情形进行修正,修正后增加的造价大于发包价±3%的部分予以调整合同价格,等于或小于发包价±3%的部分不作调整:(1)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2)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3)工程量偏差的;(4)其他未按照国家现行计价规范或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 1.13.2按照下列期限和程序进行修正: (1)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修正报告,并附相应的修正事 项。承包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修正报告的,视为工程量清单没有错误; (2)发包人应在收到修正报告后进行清单修正,修正后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最终以财政审核 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3)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的单价,适用本专用条款第10.4.1项〔变更估价原则〕的规定。”
修改为"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单价合同方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清单出现错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对工程量清单的下列情形进行核对修正;(1)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2)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3)工程量偏差的;(4)其他未按照国家现行计价规范或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按照下列期限和程序进行修正: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出工程量清单修正报告,并附相应的修正事项。承包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提出修正报告的,视为工程量清单没有错误;(2)发包人应在收到修正报告后进行清单修正,修正后报区财政评审中心审核,最终以财政审核部门审定结果为准。(3)工程量清单修正后的单价,适用本专用条款第10.41项(变更估价原则)的规定。”
3、原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项发包人中"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按通用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
修改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要求执行。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险公司开具的担保金额为中标价10%的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 福州新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2022年8月8日



微信好友
QQ好友
QQ空间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人人网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福州市职工第一幼儿园二次装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

每日推送最新招标5000条
精品标书私人定制
标书老师一对一服务

免费咨询招投标服务

目前已有86852人得到满意结果

24小时客服热线

400-168-7682

提示 ×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