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16
地区:内蒙古
分类: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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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稽查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
品目 | 工程/工程设备租赁(带操作员)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盟税务局 |
行政区域 | 兴安盟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6日 16: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16日 09:00 |
开标地点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诚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txtTRLastIndex’ type=’hidden’ id=’txtTRLastIndex’ value="1"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 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以及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的行为,一经发现,本项目将中标无效,赔偿采购单位相关损失,并将其列入兴安盟住建局诚信信息体系平台黑名单。 3、供应商的资质、信誉、财务要求:(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②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③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各1名,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 ④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⑤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同时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投标资料须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不得以不同的供应商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 ⑥拒绝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提出申请。(2)供应商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限制或禁止从业企业”(加盖公章的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②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需附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查询记录(彩色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前5天)。 ③供应商未发生以下情况: (1)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2)涉及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 (3)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被相应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的; (4)不良行为记录、转包、违法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点击登录后可查阅)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报名网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左侧投标单位登录(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2)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兴安盟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4)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址: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罕山中街83号,公铁立交桥北侧,原盟公安局办公楼)一楼107,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办公电话:048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办理流程详见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企业诚信库入库相关流程》。如对公告内容有疑问或质疑的,请联系招标代理或招标人。该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者参与招投标(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在招投标(采购)活动中,如发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482-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5)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内蒙古招标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兴安盟政府采购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和兴安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6)本项目为网上保证金缴纳项目,请投标人注意公告下方及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户,投标人自缴纳保证金一个工作日后方可打印银行回执单,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27日17时30分前。 四、采购文件售价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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