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03-16
地区:天津
分类: 房屋建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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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项目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9年03月16日 09: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03月15日 00:00 至 2019年03月22日 00:00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开标时间 | 2019年04月08日 09:00 |
开标地点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预算金额 | ¥835.190000万元(人民币) |
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联系电话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项目代码 | |
项目名称 |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9-D-0063)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海河管理处中心城区一级河道及外环河水环境维护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9-D-006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第一包:海河、新开河水环境维护,服务期9个月第二包:北运河、子牙河水环境维护,服务期9个月第三包:外环河(引河桥至海河右堤泵站段)水环境维护,服务期9个月第四包:外环河(堵口堤泵站至海河左堤泵站段)水环境维护,服务期9个月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835.1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B. 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03-15 到 2019-03-2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USBKey)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04-08 09:00 2.开标时间: 2019-04-08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光 2.联系方式: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海河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堤头大街1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茜: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采购文件下载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downEnId&id=ldByJGiEC40*" ignore=1>招标文件(TGPC-2019-D-0063).rar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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