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中菱社区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泰州市江州南路113号6楼招标代理部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3月14日 0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Z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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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菱社区建筑垃圾临时堆场处置项目
项目预算: 1800万元
最高限价: 1800万元
项目简述:本项目地块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红旗大道南侧,宁启快速铁路北侧,地块面积约26000 m2。本地块历史曾作为市政道路取土场及养殖鱼塘,开挖深度达6-8m,后用作建筑装修垃圾集中堆放。现状场地边界清晰,地表覆有种植土壤,已铺种农作物。现拟对该场地的建筑装修垃圾堆场进行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4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应与本项目相符合);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由第三方机构出具体现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和节能环保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②中标投标人为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③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含)及以上执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2月21 日至 2022年2 月25日,每天上午9:00 至11:30 ,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江州南路113号6楼招标代理部门购买招标文件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22年3月14日9点00分至9点30分(北京时间)
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3月 14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州市江州南路113号6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响应人以邮递、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由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持法人代表(负责人)委托书的授权代表于开标前当面提交。
疫情期间,各投标人相关人员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当日的"行程码”和"苏康码”,来自风险地区的供应商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信息登记,若出现不服从现场管理者,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泰州市梅兰东路169号
联系人:夏先生
联系方式: 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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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江苏方天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江州南路113号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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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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