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汉中经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107-610761-04-01-478762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中褒河物流园区滨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汉中褒河物流园区内;
2.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设生产服务中心一栋;同时建设农副产品冷链仓储批发区、高标准智能货运集散区、商贸物流区三大主要功能区,同时建设交通枢纽中心、标准厂房、公寓、跨境电商产业基地、无车承运平台及各类生活、道路配套设施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00元;
2.4 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标段;标段编号: E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41g6nxjpm1v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标段: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设生产服务中心一栋;同时建设农副产品冷链仓储批发区、高标准智能货运集散区、商贸物流区三大主要功能区,同时建设交通枢纽中心、标准厂房、公寓、跨境电商产业基地、无车承运平台及各类生活、道路配套设施等。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建筑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能力。其中,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市政公用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证】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牵头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 B 证),且无在建项目。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 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2 标段名称: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3.5 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 申请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申请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在划分标段的不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10月27日 00时00分至2021年11月01日 00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1年10月27日 00时00分 起至2021年11月03日 00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标段: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1月8日 11时0分 ,地点为汉中市汉台区南团结街298号金格大厦四楼大厅。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网上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工具软件编制(专用工具软件版本号(7.8.2007.1750.zip)编制),申请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版(.sxys 格式),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汉中褒河物流园区滨河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正大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汉中市经济开发区天汉大道北段1号 |
地址: |
汉中市汉台区盛世国际2号写字楼1502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吴先生 |
电话: |
091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电话: |
0916-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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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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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银行西安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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