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陵水黎族自治县梧桐人才公寓租赁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陵府办规〔2020〕1号)规定,经核查,巩维进等4位同志符合入住梧桐人才公寓分配条件,现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反映。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0月30日
监督电话:0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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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登录后可查阅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联系地址:县建设银行四楼办公室
附件:申请梧桐人才公寓人员名单
陵水黎族自治县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