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一、 采购人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基地设备购置(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宁政采磋商(货物)2021-040-2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2日
七、 预算总金额: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八、 废标理由: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何海炜,刘丽娜,卢玉清,祁俊,彭延海(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尚女士
联系电话:097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154号西宁市市民中心四楼
2、采购人名称: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971-
点击登录后可查阅 地址:海湖路2号西宁市人民检察院